[原创]深圳武汉税警联动追税款 虚开发票终现形来源:中国税网作者:陈大元日期:2011-08-18字号[ 大 中 小 ] 7月14日,记者从深圳市龙岗区国税局获悉:2010年下半年以来,全国对黄金票的专项检查进行得如火如荼,沉重打击了虚开、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的犯罪活动。在黄金票专项系列案件中,龙岗区国税局稽查局采取了多种检查手段,内外结合,与公安部门组成联合专案组,查处了深圳市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追缴税款168万多元。 目前,公安部门已对涉案的公司实际负责人李氏兄弟俩实施网上追捕。 据龙岗区国税局稽查局负责人介绍,涉案的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注册资本50万元,原名为某纸品包装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纸品包装、纸箱加工和产销。2009年6月变更为现在的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同时变更经营范围为电子元器件、数码摄像器材、通信器材的销售、研发等,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胡某,财务负责人为齐某。 发现案源 2010年4月初,在金税业务监控过程中,龙岗区国税局税收管理员发现该公司取得了大量销方识别号属湖北省的进项发票抵扣税款,金额较大,涉嫌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局一方面要求辖区涉嫌企业提供抵扣凭证原件,另一方面立即与武汉市国税部门取得联系,并要求对方协助提供开票方的信息数据。在搜集抵扣联原件过程中,涉嫌企业或百般推托不予配合,或闻风而逃,仅从仍正常申报的该公司取得了5份抵扣联原件。从票面看,销方识别号、销方名称和发票专用章名称为“JH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货物名称为“电子元器件”,每张票都是顶额开具99914.53元。 经武汉市国税部门比对后发现,上述发票的存根联与抵扣联销货方名称、购货方名称、货物名称等3项信息不符,该部门同时证实识别号对应的企业为“JH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黄金珠宝首饰等,并取得有大量上海黄金交易所主管税务机关开出的黄金交易增值税专用发票。而“JH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属于不存在的公司。 据此,龙岗区国税局认为该公司涉嫌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并移交稽查局立案查处。 龙岗区国税局稽查局接收该案的当天,立即部署对该公司实施全面、快速的查处工作。并通过CTAIS系统查阅该公司的税务登记资料,了解该公司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规模、进销项情况、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掌握该公司的注册经营地、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登记信息等。稽查人员分析认为:该公司在由原某纸品包装有限公司变更后,用票量由每个月几份增加至几十份,销售收入由几万元、十几万元迅速增至近千万元,但税负率由16%迅速下降至0.3%,伴随大量开具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事实,存在虚开发票和取得非法进项发票进行抵扣税款的嫌疑。 查获发票 稽查人员立即请示稽查局、区局领导,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联合办案,取得了公安部门的大力协助,当天就启动税警联合办案的联动机制,由多名公安经侦干警和税务稽查人员组成联合专案组,力争*9时间获取该公司违法的证据。 专案组兵分多路同时对该公司注册经营场所、财务人员住所等进行突击检查或布控,发现该公司注册经营地已经人去楼空,现场并未发现与该公司经营有关的财务资料,而法定代表人胡某根本不在深圳市。 专案组立即转移力量,对财务负责人齐某的租住住所实施布控。在经过10多个小时的蹲点后,第二天凌晨,专案组成功控制了齐某,并在其住所查获涉嫌伪造的3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及相关税务资料。专案组连夜询问齐某,齐某交代:“法定代表人只是挂名,并不参与经营活动,李氏兄弟俩才是幕后的实际负责人,开票窝点设在某电子市场。” 第二天一早,专案组成员马不停蹄,在齐某的指引下直奔开票窝点,可惜李氏兄弟俩早已是人去楼空。 案情大白 专案组随后兵分两路,一组将在齐某住所查获的和龙岗区国税局取得的一共4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送北京中国人民银行印制科学技术研究所进行鉴定。经鉴定,证实这44份发票全部为伪造票。专案组及时展开深入检查,同时对李氏兄弟俩实施网上追逃,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打击威慑力度。另一组成员对该公司2009年9月~2010年3月涉及辖区外的59户涉案企业的进项和销项进行发函调查,共发出协查函件33份,目前已全部获取了与该公司的虚开发票88份的违法事实,涉及补回税款120万多元。 同时,专案组对涉税金额较大的5户辖区内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查实了其中4户企业通过支付手续费的方式购买该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的违法事实,追缴多抵进项税额48万元。经过经侦干警辗转布控,成功抓获2户企业向该公司“买票”的2名犯罪嫌疑人,涉案发票15份,税款16万多元,目前已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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