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山东济南:发票稽查重点转向“买方市场”来源:中国税网作者:贠相忠 潘更生 宋德渭 魏金栋日期:2012-07-26字号[ 大 中 小 ]   日前,山东省济南市国税局稽查局成功破获首起利用“黄金票”虚开增值税发票大案,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87份,金额2093.57万元,税额355.91万元;查处了济南市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利用“成品油”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35份,发票金额342万元,税额58万元;查获了“4·16”特大出售非法制造发票案,收缴山东省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山东省各地市通用定额发票等20余种,假发票共计2.2万余份,票面可填开金额3亿元,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缴获各种私刻的公章26枚。  据济南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张峻介绍,去年以来,该市共查处非法代开发票案件51起,查获各类非法发票11.5万份;查处违法受票企业853户,查处非法取得发票5万多份;合计查补入库9983万元。同时,打击虚假发票“卖方市场”也取得一定进展,成功破获一批大案要案,全市共缴获假发票6.5万份,破获发票案件12起,累计抓获犯罪嫌疑人47人,移送起诉43人。  受虚假发票“买方市场”需求与“卖方市场”利益的相互刺激,导致目前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发势头尚未得到根本遏制。4月6日,济南市国税局稽查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国税系统稽查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今年将继续整治虚假发票市场,坚持打击“卖方市场”、“买方市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今年,发票稽查将打击重点从“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着重检查成品油、煤炭、矿产、金融、保险、医药、房地产等行业发票使用情况,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查票必查税”。另外,对企业填开一定金额以上的发票以及列支项目为“会议费”、“餐费”、“办公用品”、“佣金”和各类手续费等的发票,一律通过对资金、货物等流向和发票信息的审核分析,逐笔进行查验比对,检查其业务的真实性。对检查发现的虚假发票,一律不得用以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办理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财务核算。  近年来,济南市国税局稽查局联合公安经侦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密切部门配合,形成了强大的打击合力。同时,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舆论声势,在全市营造了一个对涉票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  该局在报纸等新闻媒体开设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栏,公布济南市国税局稽查局举报热线,宣传税收政策和国税稽查工作。开展以“发票使用、查询和辨伪”为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尤其在车站、商场、集贸市场、商业街道等兜售、贩卖虚假发票问题严重的区域,经常开展发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虚假发票的辨识能力。  在发票违法犯罪案件查结后,该局选择一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以案释法,弘扬法制,震慑分化不法分子,同时公开一批开具或者使用虚假发票的单位名单,做到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虚假发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