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破获一涉税15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来源:中国税网作者:黄麟儿 刘清 叶兴旺 陈志日期:2012-08-27字号[ 大 中 小 ]   福建福清某鞋业公司为逃避税款,通过供货方广东东莞某公司的“牵线”,以6%“返点”为条件,绕道浙江温州虚开增值税发票,涉及增值税额15万余元。8月19日,福建福清警方破获该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名相关涉案人员已被取保侯审。  2012年8月份中旬,福清市公安局镜洋派出所民警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获悉辖区内某鞋业公司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民警随即对该企业开展调查。该企业是2004年注册成立的生产性企业,注册资本达1400万元,主要生产各类鞋子,且全部产品均出口国外。通过初步调查,该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在原材料采购环节。随后,该局经侦大队侦查员迅速介入该案侦查,办案民警紧紧围绕原材料的供货环节,从联系货源、购销合同的签订、货运、进出仓以及货款支付、供货商详细信息等环节进行了深入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在2011年7月11日和2011年8月4日向东莞市某公司购得27379.2平方英尺和28571.4平方英尺牛皮。东莞市某公司称其有办法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该鞋业有限公司要支付给东莞市某公司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总金额6%的还点手续费为报酬。在该鞋业有限公司答应总金额6%的还点手续费的条件后,东莞市某公司就给鞋业公司寄来了温州市某有限公司开具的浙江省增值税专用发票2份。  该鞋业公司涉嫌通过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此骗取出口退税金额达15万余元。在强大的政策和法律的攻势下,该公司的会计廖某终于交待了该公司为了达到多得出口退税款的目的,与采购员蔡某串通一气,从温州市某公司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份的犯罪行为。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