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敏锐识别空壳商贸公司 挫败套取发票图谋来源:中国税网作者:王德碧 赵安林日期:2013-03-21字号[ 大 中 小 ] 2012年3月上旬的一天,贵州省贵阳市国税局金阳分局税源管理科的税务人员正在忙碌着。这时,某商贸公司的财务人员行色匆匆地走进该局办公室:“同志,我们公司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料已交到办税服务厅,请问什么时候可以认定完毕?”在仔细查看了纳税服务科转来的相关资料后,税源管理科的两名税务人员随后就到企业的所在地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后告知该户纳税人:“您公司的注册经营地和办公场地不符合标准,不能认定,要认定必须进行整改。” 3月中旬,该公司在整改后再次来到金阳税务分局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经税务人员再次实地核查后,认为该公司已经具备认定条件,遂将该公司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月下旬,该公司再次到金阳税务分局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税务人员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购销合同。纳税人在提供了购销合同后,税务人员为该公司评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十万元版发票20份和农副产品收购发票1本。在评定后,细心的税务人员对财务人员再一次进行了询问:“贵州省并无大的毛皮生产基地,你公司在什么地方收购毛皮?”该公司人员回答说:“申请领购的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是用于异地收购,收购地点在内蒙古、河北省、湖北省、贵州省镇远县和安顺市等地。”税务人员要求该公司人员提供收购地收购库房的租赁合同和库房保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结果该公司均不能提供。这种情况,明显违反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于是,该局取消了该公司领购农副产品收购发票资格。 该公司因未领购到农副产品收购发票,随后又派人到税源管理科,陈述其公司收购环节可不使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收购到毛皮后,公司将毛皮直接送到河北省的毛皮加工厂加工成皮革,由毛皮加工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到该公司进行抵扣。公司的进项全由外地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希望能尽快领用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还未得到该局答复时,该公司再次陈述其毛皮的收购形式为:在内蒙古委托当地公司收购,由其所委托的收购公司在收购地国税局代开发票,来作进项抵扣。该公司在收到河北省加工厂委托加工的皮革后,再将货物销售到福建省三明市的服饰公司。据此,再次希望尽快领用到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家商贸公司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心如此迫切,而该公司既不在本地收购,又不在本地生产加工,这些情况,引起了税务人员的极大怀疑。经分局研究决定,要求对该公司的注册资金、开户银行以及提供的合同再次核查。经核查,该公司在贵州省平坝县一个农村信用社注册的1000万元资金早已抽走,开户银行只是一个零账户,公司所提供的销售合同是虚假合同,所留下的联系电话不是“三明市佳荣服饰制造有限公司”,核实的情况与该合同提供的信息严重不符。 综合以上情况,该局决定不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该公司,已经发放的税控IC卡收回。鉴于该公司属于贵阳市金阳新区金华镇招商引资项目,金阳税务分局领导将这户纳税人的情况向金华镇党委和镇政府进行了沟通与通报,得到了该镇领导的理解和支持。
-
关注公众号
快扫码关注
公众号吧
- 赞0
-
版权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2、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