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的离岸业务是我国营业税纳税范围吗?来源:作者:日期:2007-11-28字号[ 大 中 小 ]   问:金融企业的离岸业务是我国营业税纳税范围吗?能否理解为境外收入?  答:我国境内外资金融机构从事离岸银行业务,属于在我国境内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资金融机构若干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35号)的规定,其相应业务收入应缴纳营业税,其中,利息收入以外的离岸业务收入,暂比照利息收入的处理办法,以其机构所在地确定营业税应税劳务发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