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建的房屋用于对外投资是否需缴纳营业税?来源:作者:日期:2007-11-28字号[ 大 中 小 ]   问:将自建的房屋用于对外投资,是否需缴纳营业税,若需缴纳,该缴纳哪种营业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9条规定: “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因此,你们以本企业自建的房屋对外投资的行为,不属于转让不动产的行为,不应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