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以前的单位交纳保险,该如何处理?来源:作者:日期:2007-11-28字号[ 大 中 小 ]   问:我公司新进一名员工,他想在以前的单位交纳保险,他个人交纳部分和我公司为他交纳部分之和由我公司转账给他原来的公司,请问他原来的公司应该给我公司开具何种收款证明?有没有更好的处理办法?  答:如果员工与单位签订了长期劳动合同,还是将保险关系转过来比较好。当然,目前也有很多人的保险关系是由人才交流中心代管的,这样转移起来更方便。  如果上述方法无法实现,那么只能由对方单位向你单位开具收据并将缴费票据和名单等资料复印后作为你公司的会计处理依据,当然,这上面需要由原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