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矿开采安全费能税前提取吗? 来源:中国税网 作者:邢传清 日期:2007-11-28 字号[ 大 中 小 ] 问:我们是一家硫矿石开采企业。我们当地的许多煤炭生产企业都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建〔2005〕168号)的规定,按照煤炭生产产量在税前提取每吨3元~15元的煤炭生产安全费,而我们作为硫矿石开采企业同样具有安全生产的风险,而我们却找不到可以税前提取安全生产费的依据,致使我们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方面出现不公平的现象。请问:我们硫矿开采能税前提取安全费吗? 答:根据《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办法骍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煤炭生产企业仍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建〔2005〕168号)的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而石油、天然气、金属矿山、核工业矿山、非金属矿山和小型露天采石场则按照《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办法骍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规定的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在成本中列支。其中,露天非金属矿山可以按照开采的原矿产量每吨(立方米)提取1元安全生产费;井下非金属矿山可以按照开采的原矿产量每吨(立方米)提取2元安全生产费。因此,你们可以提取安全费。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
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