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安装防伪税控需要哪些资料?来源:河南国税网作者:日期:2007-11-28字号[ 大 中 小 ] 问:工业企业安装防伪税控所需资料是什么? 答:要安装防伪税控必须要先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依据《河南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八条)对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达到100万元的新办工业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依照本办法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符合条件的,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有效期一年。 (第二十一条)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应提供以下资料证件: 1、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报告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4、银行账号证明;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第二十五条)县级国家税务局受理纳税人的认定申请后,应在30日内审核、审批完毕,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另外,依据豫国税发[2005]83号文件的规定, 新认定一般纳税人提出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需求后,主管税务机关应下达《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通知书》。防伪税控系统服务单位凭《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通知书》向使用单位发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企业专用设备》的规定,(第八条)对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达到100万元的新办工业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依照本办法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符合条件的,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有效期一年。 (第二十一条)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应提供以下资料证件: 1、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报告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4、银行账号证明;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第二十五条)县级国家税务局受理纳税人的认定申请后,应在30日内审核、审批完毕,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另外,依据豫国税发[2005]83号文件的规定, 新认定一般纳税人提出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需求后,主管税务机关应下达《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通知书》。防伪税控系统服务单位凭《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通知书》向使用单位发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企业专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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