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企业流转税退税的财务处理来源:作者:日期:2007-11-28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现行制度,福利企业因享受流转税、所得税先征后返政策取得的退税,在财务上应如何处理?是否应并入收入中?  对于流转税先征后返的退税在财政部财会字[1995]6号文《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中已有明确规定:  对增值税退税,企业应设置“补贴收入”科目,  收到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补贴收入  对营业税、消费税的退税,则贷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等科目。  至于企业所得税直接减免税的,不存在先征后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