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发新产品发生的费用是否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来源:作者:日期:2007-11-28字号[ 大 中 小 ]   问:企业研发新产品发生的费用是否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根据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鼓励在京设立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2]301号],研发机构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各项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10%以上(含10%)的,经税务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可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具体办法按照税务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