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转内销,会计的应对之策来源:作者:李刚日期:2009-04-15字号[ 大 中 小 ]   金融危机的冲击,使国内不少外向型企业产品出口遇阻。不少企业纷纷转变思路,转战国内市场。作为企业财会人员,出口转内销所涉及的会计问题值得我们关注。  一、申报操作开票的处理。  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货物须视同内销征税的,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第3栏“开具普通发票”栏用蓝字调增视同内销销售额、销项税额,同时在主表第7栏用红字冲减已申报的“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并在同期的免抵退税申报时,填报《生产企业调整视同内销征税出口货物申报单证情况报告》,冲减免抵退税出口额(对“单证不齐”的冲减“单证不齐”的免抵退税出口额;对“单证齐全”的冲减“单证齐全”的免抵退税出口额)。  二、不开票的处理。  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货物须视同内销征税的,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第4栏“未开具普通发票”栏用蓝字(例如出口销售额为390000元,按390000元的金额为含税销售额折算成不含税额填报),同时在主表第7栏用红字冲减已申报的“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为390000元。账务上,将其所发生的差额从“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转入主营业务成本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并在免抵退税中冲减相应的免抵退税出口额(原未做单证齐全申报的冲减单证不齐出口额,原已作单证齐全申报的冲减单证齐全出口额)。  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方式出口货物须视同内销征税的,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第10栏“开具普通发票”栏用蓝字调增视同内销销售额、销项税额,同时在主表第7栏用红字冲减已申报的“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并在同期的免抵退税申报时填报《生产企业调整视同内销征税出口货物申报单证情况报告》,冲减免抵退税出口额(对“单证不齐”的冲减“单证不齐”的免抵退税出口额;对“单证齐全”的冲减“单证齐全”的免抵退税出口额)。无法准确划分出口货物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同时填报《进料加工视同内销征税出口货物进项转出申请表》,按表中计算的“转出进项税额”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17栏。  三、账务处理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逾期没有收齐相关单证的,须视同内销征税。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本年出口货物单证不齐,在本年视同内销征税。冲减出口销售收入,增加内销销售收入,借记“主营业务收入—— —出口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内销收入”;按照单证不齐出口销售额乘以征税税率计提销项税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单证不齐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在账务上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同时,应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负数申报,冲减出口销售收入。对于单证不齐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已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负数申报的,由于申报系统在计算“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 税额”时已包含该货物,所以在账务处理上可以不对该货物销售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单独冲减“主营业务成本”,而是在月末将汇总计算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一次性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中。  上年出口货物单证不齐,在本年视同内销征税。按照单证不齐出口销售额乘以征税税率计提销项税额,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照单证不齐出口销售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冲减进项税额转出,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红字)”,贷记“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按照单证不齐出口销售额乘以退税率冲减免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红字)”,贷记“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红字)”。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年出口货物单证不齐,在本年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在账务上不进行收入的调整,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也不进行调整。在填报增值税纳税人报表附表二时,不要将上年单证不齐出口货物应冲减的“进项税额转出”与本年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混在一起,应分别体现。在录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的(增值税申报表项目录入)中的“不得抵扣税额”时,只录入本年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不予免 征和抵扣税额”,不考虑上年单证不齐出口货物应冲减的“进项税额转出”。  四、税收计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的规定,出口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上述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公式: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  出口企业发生出口转内销向税务分局报送以下资料,属一般纳税人外贸企业的,还应将经税务分局审核的以下相关表格复印件报税源管理二科备案:《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应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应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进料加工视同内销征税出口货物进项转出申请表》;《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应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