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抵销方法的账务处理来源:作者:彭正辉日期:2011-10-12字号[ 大 中 小 ] 从企业集团角度来看,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的长期股权投资实际上相当于母公司将资本拨付给子公司使用,并不会引起整个企业集团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因此,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将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所享有的份额予以抵销,使其“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的合计数能够反映企业集团报告期末的对外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一、长期股权投资抵销处理的影响因素 长期股权投资抵销处理涉及面广,影响因素众多,为了保证抵销处理的真实性、准确性,需要对这些因素做出正确的判断,在此基础上确定具体的抵销方法。 (一)会计政策与会计期间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原则、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它们是编制财务报表的基础,也是保证企业财务报表各项目反映内容一致的基础。因此,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前,必须要求各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保持一致,以便各子公司均能提供采用相同会计政策编制的个别财务报表。 母、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只有在反映财务状况的日期和经营成果的会计期间一致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合并。因此,母公司应当统一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使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保持一致。对于境外子公司,由于受到当地法律限制,不能与境内母公司会计期间保持一致的,可以要求子公司按母公司的会计期间调整编制个别财务报表以满足编制合并报表的要求。 (二)企业合并类型 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合并成本按支付对价的账面成本确定,母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合并日子公司的账面成本进行计量。因此,编制合并报表时,不需要将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调整为公允价值反映的财务报表,只需要抵销内部股权投资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即可。对于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当按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也只有按公允价值基础来调整,才能使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分别与子公司的相应股东权益和损益建立起平衡关系,便于编制抵销分录。 (三)投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有成本法与权益法。采用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以初始成本计量,收到利润或现金股利时确认为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其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应增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会计准则要求母公司个别报表中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再按权益法调整,其目的在于建立抵销分录的平衡关系。 由于按成本法核算的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反映的是初始投资成本,未能反映其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因此,编制合并报表之前,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与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并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需要解决如何实现完全抵销的问题。 (四)股权投资的比例 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按母公司持股比例分为全资子公司与非全资子公司。在全资子公司的情况下,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数额和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数额应当全额抵销;若两者不相等,其差额应计人“商誉”或“营业外收入”项目。在非全资子公司的情况下,需要将母公司对于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数额与子公司股东权益中归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予以抵销,并确认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 (五)抵销处理的日期 资产负债表是静态报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的调整与抵销的数额应是有关内部交易和事项对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的影响金额。因此,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之间的抵销,从抵销日期来看,有两种思路,一是基于期末余额的抵销,也就是将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期末余额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期末余额相抵销;二是基于期初余额的抵销,也就是先将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期初余额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期初余额相抵销,然后再抵销对合并财务报表有关项目本期发生额的影响。 二、合并抵销的方法 基于上述分析,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抵销,应该有多种方法。合并报表准则规定,合并报表应当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按照权益法调整与抵销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编制(以下简称为基于权益法的抵销),也可以直接在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抵销后编制(以下简称为基于成本法的抵销)。但这两种抵销方法如何具体操作,会计准则及讲解中都没有进行详细介绍,下面结合实例进行分析。 例:甲公司于2009年1月1日用银行存款750万元购入乙公司股票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占乙公司60%的股份,甲公司在个别资产负债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该项长期股权投资。 2009年1月1日,乙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1100万元,其中股本为500万元,资本公积为600万元,无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在购买日,乙公司除A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用)之外,其他资产与负债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一致,A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50万元,账面价值为200万元,该固定资产的预计剩余使用年限为5年,净残值为零,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2009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210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1万元,按股东持股比例分派现金股利100万元。甲、乙公司2009年末的个别报表数额已抄录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假定甲、乙公司在合并前无关联方关系,会计政策与会计期间一致,不考虑甲、乙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的所得税影响。 (一)基于权益法的抵销处理 1.2009年调整与抵销分录的编制。甲公司在备查簿中登记乙公司A固定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将乙公司个别报表中A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 借:固定资产500000 贷:资本公积 500000 根据乙公司A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及剩余使用年限补提折旧费。 借:管理费用 100000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00000 据此,以乙公司2009年1月1日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重新确定乙公司2009年的净利润为200万元(210-10)。按权益法及甲公司应享有乙公司2009年实现净利润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借:长期股权投资1200000 贷:投资收益1200000 抵销收到乙公司2009年分派现金股利按成本法确认的投资收益60万元。 借:投资收益 6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600000 将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乙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抵销。2009年12月31日乙公司经调整的股东权益总额1250万元(1100+210+50-50÷5-100)。甲公司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经调整后的金额为810万元(投资成本750+权益法调整增加的长期股权投资60)与其在乙公司经调整的股东权益总额中所享有的金额750万元(1250×60%)之间的差额60万元,应确认为商誉。乙公司2009年股东权益1250元的40%部分,即500万元属于少数股东权益,在抵销处理时应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处理。 借:股本 5000000 资本公积——年初6500000 盈余公积——年初0 ——本年210000 未分配利润——年末790000 商誉 6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8100000 少数股东权益 5000000 将甲公司投资收益与乙公司利润分配项目相抵销。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甲公司按权益法调整的乙公司本期投资收益为120万元[(210-10)×60%],乙公司本期少数股东损益为80万元[(210-10)×40%].乙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0元,乙公司本期提取盈余公积210万元、分派现金股利10万元、未分配利润79万元。 借:投资收益1200000 少数股东损益800000 未分配利润——年初 0 贷:提取盈余公积 210000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000000 未分配利润——年末790000 2.2010年调整与抵销分录的编制。第二年及以后各年连续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不仅要抵销企业集团在本年度发生的内部股权投资,还要考虑以前年度企业集团内部股权投资对本年度个别财务报表的后续影响,编制调整与抵销分录,使之本年合并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年初”项目的金额与上年“未分配利润——年末”项目的金额一致,应编制如下调整分录:将乙公司A固定资产价值由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 借:固定资产500000 贷:资本公积——年初500000 确认上年度乙公司A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补提折旧对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100000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00000 确认上年度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对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 借:长期股权投资600000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600000 (二)基于成本法的抵销处理 1.2009年调整与抵销分录的编制。根据备查簿记录,将乙公司个别报表中A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 借:固定资产 500000 贷:资本公积 500000 按乙公司A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及剩余使用年限补提折旧费。 借:管理费用100000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00000 据此,以乙公司2009年1月1日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重新确定乙公司2009年的净利润为200万元。将购买日长期股权投资与乙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进行抵销。 借:股本 500000 资本公积——年初6500000 商誉46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7000000 少数股东权益——年初4600000 计算并反映少数股东应享有的乙公司本期净利润。 借:少数股东损益800000 贷:少数股东权益——本年800000 将本年度甲公司、少数股东取得的现金股利与乙公司分配的利润相抵销。 借:投资收益 600000 少数股东权益——本年400000 贷:股东分配1000000 抵销乙公司本年提取的盈余公积。 借:盈余公积——本年 210000 贷:提取盈余公积 210000 2.2010年调整与抵销分录的编制。考虑2009年内部股权投资对本年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应编制如下调整分录: 乙公司A固定资产价值由账面价值调为公允价值。 借:固定资产500000 贷:资本公积——年初500000 乙公司A固定资产补提折旧对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100000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100000 抵销上年少数股东损益。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800000 贷:少数股东权益——年初800000 抵销乙公司上年提取的盈余公积。 借:盈余公积——年初 210000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210000 抵销上年现金股利分配。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600000 少数股东权益——年初400000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1000000 三、分析评价 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无论是成本法下的直接抵销,还是在成本法基础上按权益法调整后抵销,抵销处理的影响数是相同的,两种方法下编制的合并报表的结果也是相同的。 采用成本法处理对子公司的投资,可以避免在子公司实际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分派利润之前母公司垫付资金发放现金股利或分派利润的情况,母公司编制的个别财务报表能够提供一些有价值、有意义的信息。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在成本法基础上按权益法进行调整,满足了会计实务工作者长期以来对抵销分录编制基础的惯性思维。但这一处理方法增加了合并报表编制的工作量,还可能虚增利润,使母公司利润分配缺乏可操作性。 采用直接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关键在于正确计算出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不需在合并工作底稿中进行权益法调整,直接进行抵销,能够比采用权益法更加简便快捷地编制合并报表。不足之处在于无法通过报表之间相关指标金额的勾稽关系,自动验证合并报表编制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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