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 会计从业实训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ACCA CMA USCPA CFA FRM 基金从业 银行从业 证券从业 期货从业 财经求职 银行招聘
您已成功注册高顿网校

用 户  名:

初始密码:(您手机后六位)

请尽快到个人中心 修改密码
忘记密码,可点击“忘记密码”进行密码重置。
如有疑问请致电 400-825-0088
登录高顿网校
资料修改成功
失败提示失败提示
合作账号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微信登录
高顿网校

<独家>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4-12-22 14:48 来源:网校

小编导读: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的规定 来源:中国税网 作者:程辉 日期:2012-05-31 字号[ 大 中 小 ]   某公司是一家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于2011年8月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现处于辅导期。处于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期限与非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有什么不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处于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其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也是180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40号)第七条规定,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辅导期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或者计算的进项税额。辅导期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后,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关科目。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经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第十二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定期接收交叉稽核比对结果,通过《稽核结果导出工具》导出发票明细数据及《稽核结果通知书》,并告知辅导期纳税人。辅导期纳税人根据交叉稽核比对结果相符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本期数据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未收到交叉稽核比对结果的增值税抵扣凭证留待下期抵扣。稽核比对结果的增值税抵扣凭证留待下期抵扣。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版权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2、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责编:高顿网校
部落热帖
沪ICP备 14038153号 诚信网站 可信网站 实名网站认证 安全联盟认证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网络社会证信网 沪公网安备31010902001351号
沪B2-20160190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Copyright © 2006-2018 高顿网校,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