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征即退的会计处理 来源:中国税网 作者:吴江 日期:2012-08-02 字号[ 大 中 小 ] 即征即退指税务机关将应征的增值税征收入库后,即时退还,比如对软件企业超3%税负的部分即征即退,退税机关为税务机关。 例:某软件开发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3月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取得销售额68000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购进生产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346元;支付运费300元,取得的国有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费发票上列示运输费用200元,保管费60元,押运费40元。假设上月无留抵税额,本月无其他与增值税有关的经济事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应纳税额为68000×17%-1346-200×7%=10200(元)。 实际税负为10200÷68000=15%,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实际应负担税额=68000×3%=2040(元)。 应退税额为10200-2040=8160(元),即企业上述业务实际应负担的增值税为2040元。 会计处理: 购进原材料的会计处理(单位:元): 借:原材料 7917.6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46 贷:银行存款等 9263.64。 支付运费的处理: 借:原材料 28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4 贷:银行存款等 300。 销售软件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等 7956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560。 即征即退应退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8160 贷: 营业外收入 8160。 结转本月应交税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税金) 2040(11560-1346-14-816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40。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
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