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新准则下净资产会计核算之变来源:作者:郭继宏日期:2013-07-09字号[ 大 中 小 ] 随着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发布实施,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走上新征程。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变化内容很多,但其中事业单位净资产会计核算相对变化更大。在此,笔者结合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事业单位经济业务实际,对事业单位净资产的会计核算作以下分析。 变化一: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核算 事业单位的收支分为两类:一是经营收支,二是事业收支。 其中,事业收支又分为财政补助收支、非财政专项资金收支和非财政非专项资金收支等。经营收支和非财政非专项资金收支两项结余年末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账户。事业单位缴纳税费、计提专用基金后的余额转为事业基金。 〔例1〕某事业单位本期经营收入为300万元,经营支出为200万元;事业收入为400万元,其中,专项资金收入为50万元,非专项资金收入为3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为100万元。事业支出为320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支出190万元,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40万元,其他支出为90万元。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结转经营收支: 借:经营收入 300 贷:经营结余 300 借:经营结余 200 贷:经营支出 200 结转事业收支: 借:事业收入 400 上级补助收入 100 贷:事业结余 500 借:财政补助结转 190 非财政补助结转 40 事业结余 90 贷: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 190 ——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 40 ——其他专项资金支出 90 将经营结余和事业结余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账户: 借:事业结余 70 经营结余 100 贷: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170 如前所述,事业单位专用基金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和修购基金两项。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精神,事业单位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的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而修购基金的提取比例,由主管部门根据单位收入状况和核算管理的需要,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报财政部备案。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实行固定资产折旧的事业单位不提取修购基金。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例2〕某事业单位本期根据非财政拨款结余数额300万元,计提20%职工福利基金;按本期将经营收入800万元的5%计提修购基金。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60 经营支出 40 贷: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60 ——修购基金 40 变化二:创新设置非流动资产基金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取消了固定基金科目,创新设置了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下设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明细科目。 〔例3〕某事业单位用修购基 金购置设备一台,价款40万元,增值税6.8万元,运杂费1.2万元,以支票付讫。设备交付使用。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借:固定资产 48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48 同时, 借: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48 贷:银行存款 48 事业单位购买长期国债时,通过“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核算。 〔例4〕某事业单位投资3年期国债一批,面值40万元,年利率5%,到期一次归还本息。价款以支票付讫。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借:长期投资 40 贷:银行存款 40 同时, 借:事业基金 4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40 3年后,收回本: 借:银行存款 46 贷:长期投资 40 其他收入——投资收益 6 同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400 贷:事业基金 400 变化三:严格区分财政补助结余核算 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即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各项财政补助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管理和使用的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同样,财政补助支出在事业支出账户中核算,并在财政补助支出明细账中作为基本支出,或是项目支出登记。年末,事业单位将上述财政补助收入和事业支出账户中的财政补助支出分别转入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账户和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账户中。对于财政补助结转剩余资金,按同级财政部门规定上缴或留给本事业单位,对于留给本单位使用的结余,转入财政补助结余账户。 〔例5〕某事业单位本期财政补助收入600万元,其中,财政补助专项资金为200万元;事业支出为500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支出200万元:基本支出150万元,财政补助专项拨款项目支出50万元。则该单位财政补助结转为150万元(200-50),财政补助结余为250万元(600-200-150)。期末,会计处理如下(单位: 万元): 结转财政补助收入: 借:财政补助收入 600 贷: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 400 ——项目支出 200 结转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 借: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 150 ——项目支出结转 50 贷: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基本支出 150 ——项目支出 50 年末,将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余额转入“财政补助结余”账户 借: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余 250 贷:财政补助结余 250 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的会计核算。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根据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不参与预算单位的结余分配、不转入事业基金、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等部门预算管理规定,加强了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及其分配的会计核算,严格区分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通过设置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等科目,进一步将非财政补助资金区分结转和结余分别核算。 〔例6〕某事业单位本期事业收入500万元,其中,专项资金收入为2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为300万元,其中,专项资金收入20万元;事业支出中的项目支出200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支出中的项目支出为150万元。 则该单位非财政补助收入为220万元(200+20),非财政补助支出为50万元(200—150),财政补助结转为170万元。按规定上缴40%,其余留给本单位。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期末,结转各项收入科目中的非财政专项资金收入 借:事业收入——专项收入 200 上级补助收入——专项资金 20 贷:非财政补助结转 220 期末,结转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科目中的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 50 贷:事业支出——项目支出 50 上缴40%非财政补助结余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 68(170×40%) 贷:银行存款 68 结余部分转为事业基金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 102(170—68) 贷:事业基金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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