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供材”的增值税处理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段 晖日期:2013-11-18字号[ 大 中 小 ] “甲供材”是建筑行业术语,“甲供材”工程就是甲方(基本建设单位)与乙方(施工单位)在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时事先约定的,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提供建筑劳务的工程。“甲供材”的税务问题,长期困扰着理论界和实务界,本文系统梳理甲供材料(设备)的增值税问题,并就甲乙双方的税务会计事项作出相应处理。 从广义上讲,甲供材料(设备)的来源一般分两种,一是甲方自产或委托加工,二是甲方外购。*9种又分自产无偿提供和自产有偿提供两类;第二种分外购无偿提供、外购有偿提供和代购三类。其中,自产无偿提供和外购无偿提供是狭义上的甲供材料(设备)。 “自产无偿提供”应缴增值税 自产无偿提供,即甲方直接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材料(设备)计入工程成本,并无偿交与乙方用于在建工程。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视同销售货物。建筑工程属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甲方应当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甲方(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例,下同)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工程施工或开发成本) 贷:产成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由于甲方将材料(设备)直接计入工程成本,乙方收到材料(设备)时不作会计处理。但考虑到实物管理的责任问题,乙方应当建立辅助账,明细记录甲供材料(设备)的进出情况。 “自产有偿提供”应缴增值税 自产有偿提供,即甲方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材料(设备)交与乙方用于在建工程,并与乙方结算抵减工程款。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销售货物,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有偿,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甲方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材料(设备)交给乙方用于在建工程,转移过程中甲方将材料(设备)价款与施工单位抵减了工程款,属于“有偿”行为;材料(设备)的所有权也发生了事实上的转让,此转移行为属于销售货物,甲方应当缴纳增值税,同时应当向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甲方会计处理如下: 借:预付账款——乙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乙方会计处理为: 收到时 借:工程物资 贷:预收账款——甲方。 用于工程时 借:工程施工——××项目 贷:工程物资。 “外购无偿提供”不缴增值税 外购无偿提供,即甲方直接将外购的材料(设备)计入工程成本,并无偿交与乙方用于在建工程。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 甲方将外购材料(设备)交给乙方用于在建工程,转移过程中,甲方没有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属于“无偿”行为;但由于材料(设备)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让,此转移行为不属于赠送和销售货物,不缴纳增值税。 甲方会计处理如下: 外购材料(设备)时 借:工程物资 贷:银行存款。 无偿交与乙方用于在建工程时 借:在建工程(工程施工或开发成本) 贷:工程物资。 同样,甲方将材料(设备)直接计入工程成本,乙方收到材料(设备)时不作会计处理。但考虑到实物管理的责任问题,乙方应当建立辅助账,明细记录甲供材料(设备)的进出情况。 “外购有偿提供”应缴增值税 外购有偿提供,即甲方将外购的材料(设备)交与乙方用于在建工程,并与乙方结算抵减工程款。 甲方将外购的材料(设备)交给乙方用于在建工程,转移过程中,甲方将材料(设备)价款与乙方抵减了工程款,属于“有偿”行为;材料(设备)的所有权也发生了事实上的转让,此转移行为属于销售货物,甲方应当缴纳增值税,同时应当向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甲方会计处理如下: 外购材料(设备)时 借:原材料或工程物资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交与乙方用于在建工程时 借:预付账款——乙方 贷:其他业务收入等相关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乙方会计处理为: 收到时 借:工程物资 贷:预收账款——甲方。 用于工程时 借:工程施工——××项目 贷:工程物资。 “甲方代购提供”视情况缴纳增值税 甲方代购提供,即外购的材料(设备)发票直接开给乙方,甲方将发票转交乙方,并作资金往来账务处理或工程进度款结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财税字〔2002〕1994〕第26号)第五条规定,这种“代购”行为如果属于甲方垫付资金,应当缴纳增值税;如果不属于垫付,而是抵付应付工程进度款,则不缴纳增值税。 甲方垫付资金的会计处理: 代购材料时 借:预付账款——乙方 贷:银行存款。 计提增值税时 借:在建工程等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乙方会计处理为: 收到时 借:工程物资 贷:预收账款——甲方。 用于工程时 借:工程施工——××项目 贷:工程物资。 甲方抵付应付工程进度款的会计处理: 结算工程进度款时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账款——乙方。 代购材料抵付工程款时 借:应付账款——乙方 贷:银行存款。 乙方会计处理为: 结算工程进度款时 借:应收账款——甲方 贷:工程结算。 收到甲方代购材料时 借:工程物资 贷:应收账款——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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