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减少出口成本有三招来源:中国税网作者:陈光平 陈文裕日期:2007-11-29字号[ 大 中 小 ] 日前,在福建省三兴集团肯博纺织制品有限公司灯火辉煌的生产车间,笔者看到一片繁忙景象:工人们手脚并用,正在加班加点赶制产品。“我们得赶在12月14日之前把公司年初与客户签订的交货合同给啃下来,尽可能减少国家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将涉税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内。”三兴集团总经理王宗信说。 自9月中旬5部委联合发出《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后,化解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成为众多出口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那么,出口企业该如何顺应退税政策调整才能把出口成本降到最低程度?三兴集团总经理王宗信告诉记者,企业在充分利用政策缓冲期,争取在2006年12月14日(含14日)之前报关出口此次政策下调出口退税率的货物的同时,还应该多处着眼,全方位筹划,主要从三个方面来减少企业的出口成本。 一是出口企业应尽可能减少各环节成本。企业应着眼于多渠道降低原材料成本、调整内外销产品比例、改变生产经营方式、优化出口产品结构,用以抵消退税率下调带来的负面影响。具体来说,一些企业可以考虑将以往从国外采购的原材料改为在国内采购的办法,控制原材料的成本;一些涉及出口退税率下调幅度较大产品的企业,可以适当调整内、外销的比例,适当从加工半成品逐渐向生产成品方向转移,以充分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生产非名牌产品且毛利率较低甚至微利的企业,可以将产品外销改为半成品内销,嫁接国内名牌企业,避免出口退税率降低造成的损失;受到退税率降低冲击较大的企业,应分析并调整产品结构,加快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和产品技术含量,走品牌创新之路。 二是企业要尝试改变自营出口,积极导入外贸出口代理制度。外贸企业通过筹划改制建立外贸代理制,实施企业转型,可以降低外贸出口成本,强化产品出口管理。出口企业在签订出口贸易合同时,应尽量避免远期合同,改远期出口合同为即期合同或短期合同,以规避远期合同可能带来的出口政策风险。同时,大的企业集团还可以考虑把品牌打到国外去,在海外设立工厂或是直销店,或者在国外注册品牌,将产品在海外生产,在海外销售。 三是企业要强化财务管理,努力增收节支。企业可以通过对投资回报率、折旧成本、产品销售量、现金流量、回报年限等项目的计算,加强会计核算,测算盈亏平衡点,采取各种手段降低生产成本,搞好盈亏平衡测算。特别是要强化现金预算控制,加强现金流管理,争取出口退税资金及时足额回笼。 王宗信认为,出口退税率调整带来的虽是企业短期的利润降低,但如果把握得当也可能是企业面临发展的一大机遇。出口企业应积极采取措施,主动调整产品结构、客户结构和经营策略,借市场的力量进一步培育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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