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退税审批流程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来源:广西国税作者:日期:2007-11-29字号[ 大 中 小 ]   一、当前减免、退抵税审批流程存在的问题  1.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有关税种在各自减免税的具体规定有体现,但缺乏统一审批管理标准和审批流程。客观上存在减免税审批流程和管理中程序繁琐、责权不清的问题。  2.总局颁布的《减免税管理办法》规定了减免税可分备案和报批两大类,但具体哪些减免税属于备案类,哪些属于报批类,未能作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3.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依然存在,由此不然在审批环节层层设置障碍,申请资料层层加码。  4.出口货物退 (免)税申请审批流程滞后于征管信息化建设和优化纳税服务进程。  二、对优化减免退税流程的建议  1.依法规范减免退税程序。清理中发现不应享受的要坚决取消;享受过头的要坚决纠正;该享受优惠而没有享受的,要送政策上门;到期的要及时清理取消,制止一切形式的越权减免税。  2.进一步明确两类减免税的范围。采取列举的方式进行公布,逐步扩大备案减免税范围,取消减免税每年年审制度,定期对纳税人减免税事项进行清理、清查,减轻纳税人每年应付年审的负担。 3.加强对减免税的规范管理。一是税务部门要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建立管理档案。二是坚决执行减免税申报制度,要按正常户一样进行规范管理,对没有按期申报或申报不实的,要依据管理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三是实行公示制度,将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向社会公示。四是落实税收管理员和责任追究制度,改变重审批、轻监管、轻责任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