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市鼓励外商投资优惠政策来源:中国许昌作者:日期:2007-11-29字号[ 大 中 小 ] 土地使用 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根据不同行业和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最长期限为70年(土地使用权出让*6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外商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可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 “三资”企业土地使用实行下列优惠: (1)在贫困地区投资或举办农、林、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土地出让金优惠30-40%; (2)生产性企业、产品出口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土地出让金优惠15-25%; (3)对投资经营房地产的企业,土地出让金优惠10%; (4)外商投资开发建设城市公用基础设施以及教育、科技、医疗和其它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公益事业,土地出让金优惠40-50%; (5)外商投资建设交通、能源项目的,土地出让金优惠20-30%; (6)对投资进行旧城改造、开发经营成片土地的(包括市区繁华地带),土地出让金优惠30%; (7)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费根据用途、地段等,给予优惠。 (8)外商成片开发土地,土地出让金在3000万元以上,一次性支付有困难的,可按 合同分期支付。外商投资企业所使用土地的出让金,在许昌市区的,以市政府确定的基准地价为标准;在县(市、区)的,以当地基准地价为标准。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方可以以原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或作为股份入股。境内外地国有、集体单位和个人来我市兴办企业的用地,可参照上述条款执行。土地使用期满,需要续期的,受让者可在期满前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并重新签订合同。 涉外税收 (1)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8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税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依率计征,财政部门按减免比例返还。 (2)从事家、林、牧业投资的外商企业,在免、减税期满后,经税务部门批准,在以后十年内,可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30%的企业所得税。 (3)外商到我市兴办先进技术企业,在免、减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延长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外商投资兴办的产品出口企业,按规定免、减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产值总额60%以上的,减半征收当年企业所得税。 (5)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企业当年缴纳的新增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返还给企业。凡缴纳农林特产税的企业,当年新增的农林特产税全部返还给企业。税收返还由财政部门返还,返还期为八年。 (6)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国外投资者,如将其获得利润在我市直接再投资兴办、扩建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的50%;如再投资兴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的,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7)外商投资设立的生产性企业免征土法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及教育附加费。从事教育、科技、医疗等公益性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除享受以上免税规定外,同时免征耕地占用税。 (8)外商投资企业年度发生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利润弥补,但最长不超过5年。 (9)外资企业所得税后利润、清算后的奖金和其它合法收入可自由汇出境外,免缴汇出额的所得税。 (10)国外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的利润免征个人所得税。为科学研究、开发能源、发展交通事业,农林牧业生产以及开发重要科技、提供专有技术所得的特许权使用费,经批准,可以减按10%税率征所得税,其中技术地地先进或者条件优惠的,可以免征所得税。 财务、金融及外汇管理 (1)外商投资兴办的生产性企业,经财政部门批准,可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办法。 (2)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借贷短期周转资金以及其它必需的信贷资金,有关金融机构应予以优先贷放支持。 (3)外商投资企业经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可在外汇指定银行开设现汇帐户,凭有关凭证可直接办理与境外的外汇收支业务。 (4)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平衡有困难,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购买境内非国家统一经营和不受出口配额、许可证限制的商品出口。 (5)对外商投资企业,本市保险公司可承办涉外保险业务。 劳动用工 (1)外商投资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自行确定其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聘用或解聘技术、管理人员,增加或辞退职工,并向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2)外商投资企业可自行确定工资形式、工资标准和奖励、津贴制度。 投资保障 (1)外商投资企业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减半缴纳水资源费。 (2) 外商投资企业厂区以外的水、电、气、热、道路、通讯等外部配套的建设,按当地国有企业的收费标准计收费用,并给予优先安排。 (3)外商投资企业对乱摊派、乱收费、乱检查的行为有权抵制,并可向当地有关部门投诉,直至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4)除国家有特殊规定外,外商投资企业的内外销比例不爱限制。 (5)外商到许昌投资办企业,属本市批准权限内的,在报齐全部文件、证件后,有关部门一周内完成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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