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以税收优惠鼓励创新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张海志日期:2007-11-29字号[ 大 中 小 ]   3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公布了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16日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通过多项优惠政策来鼓励企业进行自主创新。根据规定,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等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被列为企业的免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