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如何办理出口退税登记证来源:作者:日期:2007-11-29字号[ 大 中 小 ]   新办的外贸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2)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3)按《外贸法》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在30日内持已办理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帐号和海关进出口企业代码等文件,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4)由企业确定具体的办理退税人员参加出口退(免)税业务培训后,方可申请办理出口退税。 目前,外贸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凭有效的退税凭证,具体包括出口货物外销发票、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或远期收汇证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必须经过税务机关认证合格)或特定货物的普通销货发票,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进行申报退税。 新办的外贸企业如是小规模纳税人,其自营和委托出口的货物一律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