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办班两种方式交个税来源:中国税网作者:王锦绘 王小静日期:2007-11-29字号[ 大 中 小 ]   利用暑期或业余时间办培训班、辅导班,应如何纳税?地税部门解释,如今,暑期办培训班现象相当普遍,具体纳税问题,有两种方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次收取学费的,以一次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分次收取学费的,以每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例如:一名美术老师,利用暑假在家里办了一个学习班,当月取得学费收入5000元,试问,两种情况应该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办理工商执照,应纳税额=5000元×3%=150元。  未办理工商执照,应纳税额=5000元×(1-20%)×20%=800元。  由此可见,办理工商执照比未办理的少缴纳税款650元,足有4倍半,还是办理获得正式经营资格比较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