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再就业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日期:2007-11-29字号[ 大 中 小 ]   问:下岗再就业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规定,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具体由地税局征管,如您企业符合上述规定,可向当地税局咨询相关申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