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外企采购国产设备可享受退税优惠吗?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日期:2007-11-29字号[ 大 中 小 ] 问:我是增值税小规模外商投资企业,去年我们知道有和我们条件相仿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了国产设备,设备属免税目录范围,享受了采购国产设备退增值税的优惠。我们现在也想上一条相同的生产线,但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告知说小规模纳税人的外商投资企业不能享受增值税退税的优惠,请问,是这样的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171号1999-9-20)第三条“享受国产设备退税的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之规定,对于采购国产设备可享受退税政策的外商投资企业,未明确限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非增值税纳税人也应适用前述文件规定,具备采购国产设备享受退税政策的资格。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092号2005-11-14)明确规定,“考虑到目前增值税防伪税控认证系统尚不能为小规模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在增值税防伪税控认证系统增加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功能之前,由你局对所辖小规模纳税人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有关规定进行函调无误的情况下,按现行出口退税规定办理退税事宜”。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其采购之国产设备亦也享受退税的优惠政策。 然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外商投资项目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06]61号2006-5-10)*9条“享受国产设备退税的企业范围是指,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外商投资企业和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交通运输、开发普通住宅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从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生产的中外合作企业”之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采购了国产设备退增值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并对享受国产设备退税的企业范围加以了严格的限定,小规模纳税人外商投资企业被排除在可享受退税政策的范围内。 所以,依据以上规定,自2006年5月10日之后,小规模纳税人外商投资企业无法享受采购国产设备退增值税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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