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税收减征?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日期:2007-11-29字号[ 大 中 小 ]   问:什么是税收减征?  答:对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给予减征一部分的措施。税收减征,分统一规定减征和临时申请批准减征两种。其中统一规定减征,或者是在税收基本法规中列举,或者由国务院、财政部或国家税务局作出统一规定。临时申请批准减征,则是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然后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收管理体制规定,报经有权批准减免的部门批准后执行。税收减征的具体方法有3种:  1.比例减征法,按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减征一定比例。减征税额的计算公式:减征税额=应纳税额×减征比例。  2.减率减征法,用减低税率的方法来体现减征税额。计算公式为:减征税额=计税依据×(税法规定税率一减低后税率)。  3.税额减征法,核准减征一定数额的税额。税收减征是属于减轻纳税人负担的措施,国家作此规定,是为了给予某些纳税人以鼓励和支持。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为了体现产业政策。如新中国成立初期颁布的《工商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行业,分别减征10一40%的所得税。  2.为了吸引外资。如原《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新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在第l一2年免征所得税后,第3—5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3.鼓励企业多生产出口产品。如现行税制规定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凡当年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全部产品产值的70%以上的,可以按照现行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不低于10%)。  4.为了照顾纳税人由于外部条件变化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