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哪些“红包”不用缴个税?来源:金陵晚报作者:日期:2008-02-13字号[ 大 中 小 ]   某公司总共只有6名员工。临近年底,公司老总以香港三日游作为职工辛苦一年所得的“红包”。员工旅游的费用来自公司的福利费。由于公司每个月都有福利费,这笔钱是职工工资的14%左右,计算在公司的成本中,平时公司不一定动用,但到了年底时,公司把钱全部拿出来以支付旅游费用的名义发放给员工。这家公司的老总非常得意:钱算在公司成本中,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江苏开元税务师事务所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这种手段比较隐蔽,可按照相关规定,旅游费依然要列入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税。“像这样的形式还有很多,比如企业给员工发放电话卡,或者给员工发放超市购物券,甚至还包括买的商业保险等,都属于计算个税的范围。”  据介绍,单位发放的困难补助、独生子女费、医药费报销等都可以免个税,另外,1000元以内的工作服费用当作福利发放时,也可免交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