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家软件企业将获税收优惠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日期:2008-04-02字号[ 大 中 小 ]   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现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162家软件企业成为2007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据悉,根据相关规定,这162家软件企业将获得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据介绍,被以上4个部门联合审核认定的162家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包括中国软件、用友软件、亿阳信通等共计14家上市公司。此外,还包括神州数码、中软国际、亚信科技、方正国际、金山软件等国内知名企业。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的规定,凡被认定为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软件企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业内人士表示,这一税率比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的优惠税率要低,也低于《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规定的2008年18%或25%的优惠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