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地税减轻重大项目企业税收负担税收优惠政策来源:作者:日期:2009-07-22字号[ 大 中 小 ]   1.引导重大项目企业合理利用土地、房产  对重大项目企业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体制报批,给予适当的减免照顾。  2.支持房地产项目发展  对房地产开发项目企业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3.落实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优惠政策  对重大项目企业中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暂不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4.降低重大项目企业经营成本  对重大项目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因永久或实质性损害发生的财产损失,实行即报即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