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打工所得需要缴纳个税来源:作者:宗慧 晓风日期:2009-02-19字号[ 大 中 小 ]   寒假结束,不少临近毕业的大学生族都利用假期来打零工,积累工作经验,以应对金融危机下严峻的就业形势。  风险提示  根据规定,学生打零工的勤工俭学收入,属于免征营业税的范围,但个税并不免征,应当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税。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费用;余额为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税不超过20000元的,税率为20%。举例说,一个计算机专业的大学生,寒假期间取得某软件设计的劳务报酬1000元,扣除800元费用后,应纳税所得额为200元,乘以税率20%,应缴纳40元个人所得税。给学生支付劳务报酬的单位有代扣代缴个税的义务。支付单位未代扣代缴的,学生本人可直接前往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而取得的个税完税凭证既是个人工作能力的体现,也是就业时的诚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