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外单位请球员费用如何列支来源:中国税网作者:王俊学日期:2014-04-09字号[ 大 中 小 ]   近日,为了能在市里举办的篮球赛上取得好的成绩,公司篮球队特意从外单位聘请了几名球员。公司在支付劳务费时需注意哪些税务规定?  公司从外单位聘请球员给付的劳务费属于工会经费支出。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工会经费支出按照功能分为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其中,职工活动支出指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职工教育费、文体活动费、宣传活动费、其他活动支出。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所以,从外单位聘请球员给付的劳务,应在工会经费中列支,但要注意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能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同时,由于外请的球员与你单位没有雇佣关系,在支付劳务费时应依据个人所得税中有关劳务报酬所得的规定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