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和《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专家小组现场验收,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环境保护厅联合认定了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等230家企业为第十二批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现将有关企业名单印发。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