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小规模纳税人低零申报成因及对策来源:庐江县国税局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当前,国税系统小规模纳税企业低零申报问题突出, 2006年1月至10月庐江县局低零申报户1962户次,占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户次近50%。庐江县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对全县小规模纳税人零负申报情况进行核查,提取相关数据,对申报信息、发票使用等信息,认真分析小规模纳税人低零申报的原因,有针对性提出加强小规模纳税人管理的意见。 一、当前小规模纳税人零负申报原因 当前我县小规模纳税人零负申报率偏多,既有正常原因造成的零负申报,如空壳企业、免税等企业的低零申报,也有非正常因素形成的,内部原因主要是精细化管理落实不到位,大而化之粗放式管理现象较为普遍;外部原因主要是纳税人税法意识不强,纳税申报不真实,造成了小规模纳税人零申报偏多。 1、由于市场竞争激烈,部分企业长期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不再或无法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连续出现零申报。一是部分企业属管理性单位,自身不从事经营业务,下属实体承包给他人经营,实行核定征收方式。二是部分企业长期停产,只安排少数留守人员,造成这些企业长期零负税申报现象。三是部分企业改制后成为空壳企业,因欠税等原因无法办理注销手续。四是一些企业无由于生产经营条件发生了变化,暂时停止生产经营,但由于种种原因不愿注销税务登记。 2、新办企业处于筹建期,因银行开户或项目审批等需要,虽申请办理了税务登记,但因厂房建设、设备调试周期较长,企业实际并未开始生产。部分企业季节性经营,如一些小型服装加工厂等多数为小规模纳税人,只向一般纳税人企业提供受托加工业务,无自主生产能力,按生产任务单结算,凭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收取加工费,季节性生产加工,销售波动大,时有零申报发生。 3、部分企业经营免税项目或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部门企业从事种植、销售销种子、树苗或批发、零售化肥、农药、农机等业务,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按规定办理了减免审批项目,并按期办理了免税申报,造成各期申报应纳税额为零。部分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增值税应税内容,但实际不从事该项生产经营,税务机关在办理登记时为其核定了增值税税种,造成长期零申报现象。 4、部分企业发票管理较乱,销售实现后未及时申报。少数企业片面追求利益*5化,采取不开票或尽量不开票,不报、少报收入等手段恶意偷逃国家税收。个别企业发票已开具,货款已收回,平时零申报,按季或缴销发票时汇总申报,造成零负申报次数偏多。有的对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不加以妥善保管,丢失现象严重,甚至有的空白发票丢失不及时报告,收入的真实性无从核实。 5、税务部门日常监管不到位。近年来的税收征管改革步伐的加快,强调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优化服务,忽视了管理在征管模式中的重要作用,税收征管手段和人员素质难以跟上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特别是税收征管机制几经变动,税收管理员疲于应付事务性工作,“税管员是个筐,大事小事都得装”,对企业情况了解不深不透,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不熟悉,大而化之粗放式管理,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的违规行为,这也是引发小规模纳税人零负申报偏多的原因之一。 二、加强对低零申报户管理的建议 加强对零负申报户的管理,不仅能有效地堵塞税收流失,强化税收基础管理,也有利于税收增长和征管质量提升。建议坚持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纳税人所在区域,结合纳税人的规模、性质和行业特点实行划片管理,进一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推行管户责任制,将低零申报税户核查职责落实到人,绩效考核到人。 (一)实行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零负申报户纳税人基本情况台帐,准确掌握小规模纳税企业的户数、行业分布、规模大小、经营状态、申报纳税等基本情况。重点对零负申报户建立纳税人经营状态、账证设置及财务核算、申报纳税等基础资料台账。结合工商、地税及相关部门的信息,对企业户籍进行巡查,每年全面清查不少于2次。对筹建期、失踪户、空壳企业等非正常经营户的加强监管,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注销及非正常户认定手续。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部分长期零申报的行业,制定税收负担率预警值,逐步推行最低税负制。 (二)加强申报审核。按照“一窗式”管理规程的要求,对零负申报企业的各类纳税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基本数据逻辑进行必要的审核。发现申报差错要及时处理,辅导纳税人纠正一般性错误。同时要加强纳税申报事后审核,确定审核人员,明确审核职责,依据纳税人申报资料以及各类相关指标,按月对纳税申报真实性做进一步审核,建立并登记纳税申报审核登记簿,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不断提高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强化信息采集。对长期零负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按季或半年对相关信息指标进行重点采集,如工业企业的设备规模、投资、工资支出、购进材料、完工产成品、销售成本、库存产成品、与经营有重要关联的费用支出、销售开票率等;商业企业的从业人数、经营面积、地段、购进商品、结转的商品成本、流通费用等,管理员要对采集的信息及时进行分析,以利于全面了解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收入的真实性 ,增强信息采集的利用价值。 (四)深入开展评估。根据信息采集、“一户式”管理资料及税负变化信息,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连续零负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必须开展纳税评估,对企业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判断。重点对申报收入较低、纳税额与其经营规模不相称以及账证不全、核算不规范的企业,实施专项评估,可通过行业税负、毛利率、投入产出、费用保底等几项主要指标的测算和审核分析,从中发现问题。 (五)加大检查力度。针对纳税评估异常或涉嫌偷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进一步强化日常税务检查,依法对涉税违法税行为进行处罚。对有意隐瞒真实情况、逾期不缴、逃避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实行重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税法规定补缴税款和进行处罚。 (六)严格发票管理。严把验旧供新关,将企业的开票销售额与申报收入进行比对,发现有少申报、迟申报或发票违章行为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对不按规定申报、缴款以及有税收违法案件的,可以停止发售发票;对长期零负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限量供应普通发票;建立发票管理台帐,掌握所辖企业的发票领用存情况,督促纳税人限期缴销发票;有计划到户进行发票检查,重点检查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存在票外收入、开票不申报以及发票违章问题,对长期零负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徐代玉)
-
关注公众号
快扫码关注
公众号吧
- 赞14
-
版权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2、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