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国税部门构建和谐的任务及途径来源:兰州市国家税务局作者:景顺祥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确定了构建和谐社会的九大目标和任务。在实现这些目标和任务的过程中,如何构建和谐税务,是亟待认清和明确的。  一、税务部门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地位和任务  和谐是什么?从最终指向来看,和谐是人类谋求生存价值的基本条件,是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也是人类活动的*6境界。从发展过程来看,和谐是一个不断提高、不断丰满、不断升华的过程。从现实表现来看,和谐是各种差异和矛盾达到相对均衡后的一种稳定状态,总体和谐、局部不和谐永远是世界的常态。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不断正视和化解矛盾,*5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5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沿用了邓小平理论中的一贯说法,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从近年的市场供求实际来看,当前社会商品供给基本上都出现了供大于求的情况,供给不足或群众反映较多的大多集中在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方面。因此,当前构建和谐社会要解决的突出矛盾就应该集中到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或社会资源的稀缺上来。而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最主要的提供者是国家或政府。国家或政府以其非营利性、掌握国家机器的实力以及宏观调控能力而成为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适格主体。但政府自身的非营利性,决定了其提供公共物品的经济实力只能来源于享受公共物品的人民以税收方式来提供。政府被赋予特殊的取得财富的权利,即征税权和用税权,国民则以自己财产权的部分让渡作为其公共物品享受的相应代价,表现在法律上即为纳税义务。  税务部门作为具有法定征税权的机关,是公共行政的起点,构建和谐社会的九大目标和任务既关乎征税,也关乎用税。从税务部门的工作职能来看,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民主法治更加完善是直接要求,缩小城乡、区域差距、促进就业、资源合理利用是调控要求,全民素质提高、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发展成果与民共享则是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职能要求。  勿庸讳言,税务部门近年来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那么,在中央提出和谐社会构建的九大目标和任务后,税务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及促进自身和谐中的任务是什么呢?我认为,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一方面,税务部门作为政府的一个部门,是和谐社会构建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全系统要进一步发挥好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运行、调节收入分配等三项基本职能。这是税务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任务。另一方面,税务系统的一个个单位作为独立的组织,应从四个方面入手构建自身的和谐,即:处理好上下级的关系,做到组织和谐;处理好与地方党政各部门的关系,做到环境和谐;处理好与纳税人的关系,做到征纳和谐;处理好本单位内部的关系,做到内部和谐。这是国税基层单位作为一个独立的组织,构建和谐税务的任务。在基层国税部门中,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与构建自身的和谐税务这两个方面互相依存,不可或缺。  二、基层国税部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要发挥好三项职能  充分发挥税收职能,是税务部门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履行神圣使命的本质要求。作为只有税收执法权、没有税收立法权的基层税务部门,就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加强和规范税收征管,确保税收实际征收数不断接近应征数,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基础上,通过强化征管,保持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既做到应收尽收,又要实现稳定宏观经济、促进资源有效配置、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调控目标。  一是发挥好组织财政收入的职能。基层国税部门要从不同的视角着眼聚财职能的发挥。*9,要从宏观视野加强分析研究。关注当地政府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新增税源的变化情况,关注国家产业政策对本辖区现有税源的影响,分析研究本单位税收总量的长短期变化发展情况,分析研究本单位税收增长与当地GDP增长的关系及在当地财政收入中所占的份额,分析研究本地区税收应征数与实际征收数之间的关系,明确本地区组织税收收入的经济运行特点、税收工作规律,掌握税收工作主动权。第二,从中观层面加强计划、统计、监控、分析和指导。关注下属各基层单位辖区内的经济发展与重大税源变化情况,引入税收弹性系数、行业税负、征收力度等指标,合理分解税收计划,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开展税收统计与分析,利用“分析、评估、稽查、管理”四体一体良性互动机制,发现并督查落实加强和改进征管的方向、建议和措施等。第三,从微观层面加强税源管理。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应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科学化精细化征管。加强对一般纳税人特别是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和日常监管,加强对专票的供应、认证、缴销管理,对经营不景气户、注销户要及时检查清理,切实做到以票控税;加强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符合条件的要及时转为一般纳税人管理;要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动态管理,科学核定、及时调整和公开定额。加强与公安、地税、工商等部门的协作,强化户籍管理和税收检查。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实现税收应收尽收,及时足额入库,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财政基础。  二是发挥调节经济运行的职能。目前,我国实行的是有增有减、结构调整的税收政策。根据我国加入WTO后的承诺和国内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况,税收政策将在今后配合财政政策仍然进行不断地改革和微调。基层国税部门发挥调节经济运行的职能,就是要关注各项税收政策调整,落实各项税收政策,不断推进依法治税,这是和谐税收环境的具体体现,也是纳税人公平竞争的税收前提和必然要求。为此,基层国税部门一是要以执法责任制考核为重点,下大力气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严格税收执法,为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执法环境;二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包括税务审批公开、重大审批事项集体研究、行政复议、听政、审批责任等制度,切实提高依法治税、依法行政的水平;三是要严禁非法和越权减免税,坚决制止擅自扩大政策执行范围,或不按政策规定擅自审批减免税的行为;四是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各种偷逃骗抗税行为,确实保护好诚信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的积极性,提高税收遵从度;五是要狠抓政务公开,及时将办事程序、税收政策违章处罚等公开,让纳税人缴纳放心税、明白税,为纳税人营造公正、公平、公开的纳税环境。  三是发挥好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在我国以增值税为核心的流转税体系中,税收调节的对象是社会经济总量和经济结构。国税部门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表现为增值税从生产、批发、零售各环节实行普遍调节,以税收的中性倾向让市场充分发挥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生产要素合理分配,调节企业赢利水平,规范各利益主体的收入分配;以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体现国家对特殊行业、产业的生产、消费的引导。在再分配中,通过企业所得税、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税收减免、出口退税政策等体现国家对不同行业、不同资源、不同产品的生活与消费的引导,以发挥税收“内在稳定器”的功能。为此,基层国税部门在立足依法治税,一方面要组织广大基层税务干部特别是基层一线的税收执法人员不断学习和尽快熟悉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各项具体规定,结合已有的各项法律法规,做到知法而执法;加强对新政策、新规定的宣传辅导,使纳税人做到知法而守法,提高纳税遵从,并根据税收政策导向及时调整经营方略。二是要积极落实西部大开发、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按照“三个一”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三是要积极开展不同行业税收负担率的分析调研,在普遍征税的前提下实现每个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与其经济状况和纳税能力相适应;积极参与新的税收政策出台前后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税收收入等方面影响的预测、评估与调研;积极参与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减免税绩效的调研分析等工作。  三、基层国税部门要从四个方面推进自身和谐  每个基层国税部门作为一个具体独立的法人组织,也要努力构建自身的和谐。这既是一个组织作为个体保证正常运转和不断发展的需要,也是以个体和谐推进整体和谐的需要。  一是注重落实创新,做到组织和谐。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是讲政治、讲原则、讲党性的最基本的表现。在税收工作中,基层国税部门要牢牢把握税收工作主题,坚持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对于上级税务机关、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具体安排,要结合自身实际,不打折扣,狠抓落实;要加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主动性,争取地方党政领导对国税工作的大力支持。对于税收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遇到的各类问题及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要加强请示汇报,让上级国税机关及地方党政领导了解国税工作的收入进展、重点、难点和亮点工作。在与上级国税机关的沟通汇报中,注重及时解决具体的管理、业务、技术问题及政策疑难;在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汇报中,注重让地方党政领导了解国税收入、优惠政策落实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税收政策调整与当地经济发展的关系。国税部门要积极参与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的税收政策服务,参与企业改革、破产改制中的税收政策服务,做好税收清算清缴等工作,为政府当好税务顾问。另外,要对下级机关的工作落实加强督查、考核、引导,鼓励征管一线的干部结合本地区的区域、行业、民族等具体情况,在工作落实中出主意,想办法,推进工作的改进和创新。要及时发现、评估、总结、推广、奖励基层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工作的不断创新。要树立工作落实就是讲政治、工作落实就是创新的理念,同时也要树立创新就是落实、创新就是改进的理念,做到面上的工作一盘棋、点上的工作有创新,整体工作协调推进,又不断有工作亮点的和谐税收工作局面。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做到环境和谐。环境的和谐,一方面表现在税收工作的和谐环境上,即国税部门与当地党政其他部门的关系和谐。一是要争取征管合力,形成社会综合治税网络。在税收征管工作中争取政府支持,协调财政、地税、公安、工商等部门及政府基层机构,建立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司法保障的长效机制,形成全社会综合治税、协税、护税的格局,从而增强征管合力,解决征管难点和薄弱环节。二是要巩固协作机制,拓展协作领域。对因业务关系已自主开展协作的部门,要进一步巩固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联系沟通、情况交流、资料采集、信息反馈等必要的工作制度,拓展和延伸税收征管工作职能,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要继续加强国、地税工作协作,做到日常协作、定期沟通,互通信息。要强化与海关、外贸、国库、财政等部门的协作,推进税、银、库联网,加强税款入库管理,全面落实各项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加强退税申报审核,严防骗税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表现为国税部门主动参与地方和谐的环境建设。在贯彻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强化收入职能,落实税收政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的同时,一是构建与发展相协调的税收环境。与公安、地税等部门一道,继续大力开展税收秩序治理整顿,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曝光典型安例,与地税继续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联合宣传、联合核调定额等工作,从正反两方面着手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环境和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二是构建与和谐相适应的形象环境。既要树立好国税形象,又要树立好包括国税与各部门在内的政府形象。因此,基层国税部门既要与各级各类媒体打好交道,通过“一把手上电视”、“政风行风热线”等固定平台及其他日常宣传报道,塑造和展示国税形象;又要与地方党政各部门共同参与精神文明创建、诚信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在政府各级政务大厅设立国税窗口,共同塑造和展示地方政府形象。总之,要通过积极有效的沟通,构建国税与其他部门共存共赢、共同发展的和谐局面。  三是推进纳税服务,做到征纳和谐。由于国税机关与纳税人在法律上处于不对等的地位,保障和维护纳税人的权利,在税收征管的各环节优化纳税服务,推进便捷、高效地办理涉税事宜就成为纳税人的主要诉求。做到征纳和谐,一要以信息对称为目标,提高税收宣传效能。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媒体、自办网站、12366、办税场所等公开税收政策、办税程序等《纳税服务规范》规定应予公开的12项内容。面对税收政策不断调整的情况,要分析政策的指向,对需要纳税人周知的,开展普遍性、大规模宣传,对针对特定行业、特定类型或特定对象的,开展针对性的辅导、培训。提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功能,以日常纳税咨询辅导为主,受理涉税涉票举报、行风投诉、纳税提醒等功能,实现税务机务与纳税人的信息对称。二要以软硬件优化为途径,提高办税效率。以办税服务厅为龙头,合理配置申报纳税、发票发售、综合服务窗口的数量和工作人员,积极落实“一站式”服务、全程服务、预约服务、首问责任制、20条等优质服务措施,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服务方式和服务标准。加强各办税服务厅、政务大厅国税窗口与内部各处室的工作衔接,兑现限时办结、当场办结等服务承诺,为纳税人节约办税时间和办税成本。三要以评价考核机制为约束,健全服务制度。以服务评议回执等方式,建立健全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的评价评议机制与内部考核机制。以纳税人满意度测评、服务评议回执统计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建立纳税人监督评议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机制,并结合办税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工作完成情况,探索开展纳税服务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考核。四要以规范行政为核心,维护纳税人权益。在征管实践中,纳税人的知情权、保密权、申请减税、免税、退税权、检举权等权利得到了有效的保障。但因为执法不规范特别是程序不规范对纳税人的陈述权、申辩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请求赔偿权会有不同程度的侵害。而由于征纳双方之间法律关系相对持续的特殊性,纳税人的相关权利即便受到侵害也大多不主张。因此,国税基层部门在执法和管理中,要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增加税务执法透明度,完善法律救济机制,充分保证纳税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四是营造人文氛围,做到内部和谐。单位内部和谐,就能达到“人心齐,泰山移”。增强基层国税部门内部的向心力、凝聚力、执行力,就必须做到以人为本,运转高效,纪律相随。以人为本,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一要努力引导人、塑造人。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税收文化氛围和税收人文环境,以人员素质建设为“支点”,积极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努力造就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服务规范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要注重提高干部素质,提高干部工作能力。通过培训、在岗自学、学历教育等多种方式提高干部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行政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和素质。二要善于识人用人。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用人机制,*5限度地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要尊重干部的社会价值和个体价值,尊重干部的独立人格和能力差异。不惟学历、不惟职称、不惟资历,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标准,为干部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三要善于感召人、带动人。领导干部要善政、善治,体现人性化、民主化管理,做到用人品、人格、能力带人,影响和感召广大干部职工努力进取,要善于集中民智,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将干部的潜能变为做好国税工作的显能。四要努力关心人、爱护人。关心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家庭生活和身体健康。在政策允许、资金能够保障的情况下,力争使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娱乐条件每年都有所改善,确保干部职工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税收工作之中。运转高效,纪律相随,是人与事之间的和谐。一是要重效能。就是要处理好以人为本与单位高效运转的关系。要做到在保证单位高效运转的情况下,尊重个人的发展愿景,将个人的能力、积极性和创造性集中到单位的发展目标上来。以ISO9000等先进理念,强化单位内部接口管理,健全目标考核与奖惩机制,治理拖沓、推诿、应付等机关病,促进单位内部各部门各负其责、规范行政、协调高效运转。二是要重制度。就是要处理好以人为本与制度管理及纪律约束的关系。要做到将人性化、民主化管理寓于制度管理之中,向管理要秩序,向敢于得罪少数人要风气。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执法责任制追究,通过制度、纪律的约束防止个别干部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总之,构建和谐税务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个进程中,有许多问题值得探讨,有许多矛盾等待解决,有许多不和谐因素需要化解。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国税事业不同阶段的工作特征,正确对待构建和谐税务进程中遇到的各类不和谐因素,科学分析和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和谐税务构建的矛盾和问题,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以积极、进取、创新的姿态投身和谐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