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精简效能评估机制 促进征管水平不断提高来源:湖北省汉川市国家税务局作者:付国学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报送的纳税资料、附表资料以及税务机关日常掌握的税收征管信息资料,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稽核、比对、分析。对纳税人一定期限内的纳税申报的真实性程度进行综合评价。它是介于纳税人申报征收与税务稽查之间的一道“过滤网”,它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对纳税人税收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综合评议,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纳税人纳税行为的错误,实现对纳税人整体、实时的控管,以提高纳税人的真实申报和提高税收监控水平,作者前期从事过一段时间的纳税评估工作,发现在纳税评估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作者认为,应该建立精简效能的纳税评估机制,促进税收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一、当前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纳税评估作用定位不准确  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事中监控的一种有效手段,可以弥补税收征管工作的不足,强化管理监管功能,寓服务于管理之中。但现阶段纳税评估工作的定位不够准确,在纳税人看来,纳税评估工作是通过对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分析、评估、约谈等方式,查找税收上的问题,近似于间接的纳税检查。而对纳税评估人员来说,评估工作的目标和方法也是向个案查出多少问题的方向发展,按照纳税评估办法的规定,纳税评估的方式有时近似于税务稽查,但手段和实际效能又大不如稽查上,法律定位在税务管理上,又与税务管理的方式和方法有很大的区别。同时,由于有效监控机制还没有真正意义的建立起来,纳税评估还只是在对对报表、查查数据、简单的核实一些静态的资料,纳税评估工作还处于一个层次较低的状况,纳税人的动态情况和外部的相关信息,税收评估人员很难发现,形成了一些纳税评估的盲点。评估人员受相关因素的制约,不能很好的发挥主动管理的监督职能,纳税人大多也未能把纳税评估作为一次自查整改的机会,有时这个月下评估了下个月又犯同样的问题,或者是这次发现这个问题,下次又出现另外一个问题,反正税务机关会给我整改的机会,所以累查累犯,累犯累查。因此,作者认为,对纳税评估工作应该有一个正确有定位,即通过纳税评估手段和调查手段,对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活动进行宏观和监控。  2、信息资料来源不够广泛。  纳税评估工作离不开信息资料的支持,纳税评估就是对纳税人的有关数据,进行搜集、采集、积累和掌握,纳税评估过程中要进行大量的指标测算,资料的对比分析,并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没有数据资料,纳税评估工作就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目前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不包括生产经营类的信息,经营核算信息,以及其他有关纳税的信息,如价格信息等。因此他是不完整的纳税信息,只有掌握了纳税人的全总涉税信息,并、对信息资料进行相关的比对、分析、测算和综合分析,才能做出较为正确的判断。税务部门目前还没有足够的渠道获取这些信息,有时对报表和税负等表面上的问题虽有怀疑,但由于信息不完整,或者有可能的错误,无法把问题完整地分析出来,不仅审核效率低,而且审核误差大。  3、纳税评估重对增值税的纳税评估,轻对所得税的评估。  在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评估时,由于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收入不真实的问题普遍存在,在收入的核实上很难把握,瞒报利润和虚报亏损的情况也相当严重,给所得税的纳税评估工作带来困难,而事实上我们平时十分注重对增值税的管理,对增值税的纳税评估重视程度也相应的高一些,也影响了这一工作的开展。所以,在纳税评估时应该进行分类管理、分税种管理。  4、纳税评估人员的综合素质亟待提高。  目前从事纳税评估的人员,大多都没有经过专门的评估基础与技巧培训,从事评估的人员缺乏,评估人员知识面窄,掌握评估的方法不够,只能停留在看看报表、对对数据、查查抵扣发票信息的浅层次,不能从各种涉税信息中寻找蛛丝马迹或挖掘深层次问题,使评估工作流于形式,评估效率不高。  5、评估与征收、稽查各环节的关系没有理顺。  纳税评估作为一种新的税收管理手段,与征收、稽查环节有着密切的联系。评估工作对加强税收征管起到监控促进作用。同时,评估工作是介于征收与稽查间的“缓冲”,能够解决一般性税收违规问题,缓解稽查压力,增强选案准确性,有利于充分发挥稽查的“重点打击”作用。同时,评估工作也避免了稽查的打击,减少了纳税人的损失,缓和了征纳之间关系。目前,纳税评估还处在探索阶段,操作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与征收、稽查等环节的联系过程中,尚需积极的协调配合。在工作中,我们的税收管理员有一个错误的认识,为什么非要选择我的纳税人作为评估对对象呢,所以在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就是不配合,或者配合不力。比喻案件的移交程序问题,在纳税评估办法中没有作出具体规定。  6、纳税评估指标存在一定局限性。  现行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所确定的行业内平均值,实际上是企业真实纳税标准的一种假设。现在的评估是将评估指标的测算结果直接与行业正常值进行比较,往往会造成错误的判断,单凭评估指标测算和评价很难合理确定申报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的局限性,制约着纳税评估工作的效果和开展方向。  二、对深化纳税评估工作的思考  1、建立科学规范的纳税评估体系,强化税源管理。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化,信息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加大了依法治税力度,促进了征管质量的提高。但由于征管对象的复杂化、现金交易的扩大以及不开发票、收入不入账、做假账、两套账等情况时有发生,偷税隐蔽性越来越强。纳税评估的开展恰恰能解决这个问题。因此,应该进一步拓展评估范围,充分运用金税工程、CTAIS、纳税评估等软件,将纳税评估对象涵盖全部纳税人和所有涉税事项。对信息数据进行分析、评定,规范涉税行为,优化纳税环境。  2、组织有关电脑与征管方面的专家,尽快开发与制定出一整套科学的、系统的、实用的纳税评估办公软件,提高纳税评估效率。由于我们的工作相对比较滞后,对纳税信息的采集完全依靠人工,采集速度慢,误差大,加之资料不齐全,直接影响了纳税评估的效果。  3、确立“服务型”的纳税评估,融洽征纳关系。通过经常性的纳税评估分析,可以有效地对纳税人的依法纳税状况进行及时、深入的控管,纠正纳税人的涉税违法行为,提高他们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同时,将评估结果与当事人见面,通过约谈或质询等方式让对方说明、解释,是对纳税人进行税法宣传解释、帮助他们提高纳税意识的有效的途径。纳税评估对一般涉税问题的处理解决了纳税人由于对税收政策不了解、财务知识缺乏而造成的非故意偷税问题,减少了纳税人进入稽查的频率,减少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双方因直接进入稽查后对案情分歧而产生直接冲突的可能,起到了服务纳税人、优化经营环境的作用。因此要树立服务的观念,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倡导纳税人诚信纳税。  4、加强干部培训。一要加强对纳税评估人员的培训,对评估工作涉及的税收业务、财务管理、计算机操作技能、各项评估应用指标的分析、与纳税人的约谈技巧等进行系统轮训。二是适时组织开展评估工作经验交流会、典型案例分析会,通过评估人员对评估方法、约谈技巧、报表分析方法等进行交流总结,使干部的评估水平在相互探讨中得以共同提高。  作者单位:湖北省汉川市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