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税源精细化管理的思考来源:湖北地税作者:杨大学日期:2008-05-08字号[ 大 中 小 ]   税源精细化管理是市场机制条件下现代税收管理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加强税源管理对税源跟踪和纳税控制,分析预测税源发展变化趋势,有效防止税款流失,保证税收收入实现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试就深化税源管理,实现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目标,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谈谈个人看法。  一、当前税源管理乏力的根源分析  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当前税源管理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严重影响了税收管理质量。主要表现在:  (一)管理职责不明。税源管理责任在地税机关内部没有得到很好的明确,大部分只是对纳税人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发售等涉税事宜实施静态管理,并没有对纳税人所有的信息实施动态监控。少数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责任意识淡薄,对工作不负责任,导致税收基础管理工作薄弱,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重征收、轻管理的现象依然存在。部门与部门之间、下级与上级之间、税收管理员之间管理职责不够明确。职责不清必然导致情况不明,情况不明必然导致管理上的缺位。  (二)部门配合不力。从外部来看,涉及税源管理的工商、国税、财政、建设、房管等各个部门之间仅限于协作配合,没有实现信息共享,部门间缺乏联席制度,直接影响到税源管理的质量。从内部来看,只注重征管模式本身的正常运转,而没有研究在新的征管格局下如何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信息共享的问题,造成内部间信息传递不畅。比如纳税人到办税大厅进行纳税申报,负责征收的人员不了解纳税人的经营状况,只能就纳税人自行申报数字、纳税资料进行审核;而管理人员了解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情况,但是在纳税人申报纳税时不能在*9时间看到申报资料,只能在申报期后传递的信息中看到申报情况,形成了催报催缴与审核征收“两张皮”的现象。  (三)日常监控缺位。一是采集的税源管理信息精度不高。在信息采集中有些地方仅仅只对特定时期的信息进行了采集,缺乏一定时期的动态管理信息,不是一个企业税源信息的集中反映,对税源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支撑力度不强。二是不同程度地存在漏征漏管现象。一些地方出现重视了税源大户的管理,忽视了零散税源的管理;重视了征税户的管理,忽视了免税户的管理;重视了正常申报户的管理,忽视了异常申报户的管理;重视了流转税的税源管理,忽视了所得税的税源管理;重视盈利企业的税源管理,忽视亏损企业的税源管理,等等。  (四)计算机监控不全。在当前税收征管系统中,目前掌握的税收信息数据绝大部分是纳税人的申报数据,作为税源管理重要信息的企业规模、生产经营、会统核算等资料很少。而且采集的数据主要来源是靠纳税人提供,如果纳税人故意隐瞒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提供虚假数据,加之录入过程的误差,不同程度地存在信息数据失真的问题。来自社会其他渠道的信息几乎没有,信息来源渠道单一,也导致了税源信息监控的不具体、不系统和不全面。  (五)评估效率低下。在评估质量上,评估人员操作不规范,程序不到位,资料不完善,对纳税人报送的申报表、财务报表等资料没有认真开展案头审核,评估没有针对性;约谈举证手续不健全,记录不详实;到企业核实情况仅仅停留在看看报表、对对数字、查查发票的浅表层次上,没有从各种涉税信息中寻找蛛丝马迹或挖掘深层次问题,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收支状况缺乏全面的了解,很少通过评估发现案件线索,进而移送稽查部门;加之基层评估力量不足,没有形成严格的考评机制,最终导致评估质量和效率低下。  (六)考核办法不尽完善。税源管理一直没有一个完善的考核办法,没有量化的考核标准。比如管理责任人在税源管理工作中应做什么,如何做,应达到什么效果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无法衡量税源管理工作的好坏,致使税源管理工作奖罚无据,不能以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的办法促进税源管理质量的提升。  二、深化税源精细化管理的主要对策  税源是税收的源泉。要使税源转化为税收,就必须全面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税源控管水平,树立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管理理念,始终把税源监控管理作为全部管理工作的基础贯穿于税收征管工作的全过程,才能提升税源的监控质量。  (一)以明确责任为重点,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  1.明确岗位职责。要认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的要求,细化税收管理员工作规程、岗位职责,制定具体的量化目标,让税收管理员明白自己在税收管理工作中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5限度地限制税收流失。  2.提升税收管理员素质。税收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关键是知识,税务人员对税收业务和相关税收政策的准确掌握和正确应用,关系到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向纵深发展的质量。因此,必须按照现代化税收管理理念,从更新税收管理知识入手,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努力提高税务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3.加大巡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对纳税人办证、停歇业、注销、发票使用、新开业户、未达起征点、个体税额核定等情况进行检查,将巡查情况及时通报到户到人,对漏征漏管、假停歇业、假注销等问题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在对企业的管理中,特别是对零申报户和负申报户,要加强税源分析和评估,检查核实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等信息,认真采集和获取相关的涉税信息,了解掌握税源、户源动态变化情况,建立户籍税源管理监控网络,防止出现对纳税户信息掌握不实,疏于管理的现象。  (二)以强化税收分析为依托,揭示税收与经济的数量关系  经济决定税收,税收的增长需要以经济增长为基础。税收增长与经济是否协调,是衡量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标准。利用相关的税收经济指标及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从而揭示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协调程度,查找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采取加强管理的措施。  1.通过税收与经济的相关分析,把握税源质量。开展经济与税收相关分析的重点是准确掌握一定时期内税收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通过这一指标动态地反映经济变化对税收变化的影响,体现税收增长与对应的经济税源增长的同步性或关联性。在经济税收分析中,不仅要从税收总量上进行分析,还要从税收结构上进行分析;不仅要从静态上分析,更要从动态上分析。从而科学地判断税收与对应经济指标增长的协调性。  2.通过征管成效分析,强化税源管理措施。开展税源分析的目的,是了解在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上的真实税源状况,判断现实征收状况,并据以查漏补缺,做到应收尽收。长期以来,税收分析和加强征管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申报、征收入库这一过程上,忽视对真实税源状况的分析监控。然而,衡量征收成果往往是看申报率、入库率是否达到100%,但宏观税负和行业税负明显偏低的问题很难发现,这就说明实际税源并未完全转化为实际税收。加强税源分析,不仅要分析纳税申报表上的应税额,更要分析反映真实税源的应征数,充分掌握各种社会信息数据,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新税源和新的增长点,提高税收征收率。  (三)以完善评估方法为目标,增强纳税评估效率  1.准确界定评估内容。一是根据税收分析结果以及相关数据设立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二是综合运用各类对比分析方法筛选确定纳税评估分析对象;三是利用相关数据的信息比对分析,筛选出异常纳税人进行深入分析,并作出定性和定量判断;四是针对评估分析中发现的问题,分别采取约谈辅导、调查核实、处理处罚、提出管理建议、移交稽查查处等方法进行处理;五是对评估分析资料、处理处罚结果等税源管理数据进行维护与更新,为税收经济分析提供基础信息。  2.科学筛选评估对象。总的来讲,筛选对象,要依据税收宏观分析、行业税负监控结果等数据,结合各项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和税收管理员掌握的纳税人实际情况,参照纳税人所属行业、经济类型、经营规模等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审核对比分析。将从综合审核对比分析中发现有问题或疑点的纳税人作为重点分析评估对象。同时,管辖区域的重点税源户、特殊行业的重点税源户、税负异常变化户、零申报和负申报户、日常管理和税务稽查发现较多问题的纳税人也是重点纳税评估分析的对象。  3.完善评估方法。要根据纳税人的不同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评估方法,确保评估的针对性。一是对纳税人申报资料进行案头的初步审核比对,以确定进一步评估分析的方向和重点。二是对各项指标与相关数据进行测算,并将测算的数据与相关预警值进行比较。三是将纳税人申报数据与财务会计报表数据进行比对,与同行业相关数据或类似行业同期相关数据进行横向比较。四是将纳税申报数据与历史同期相关数据进行纵向比较。五是根据不同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和勾稽关系,参照相关预警值进行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分析,分析纳税人应纳相关税种的异常变化。六是应用税收管理员日常管理中所掌握的情况和积累的经验,将纳税申报情况与生产经营情况相对照,分析其合理性,以确定纳税人申报纳税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七是通过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结构、主要产品能耗、物耗等生产经营要素的当期数据、历史平均数据、同行业平均数据以及其他相关经济指标进行比较,推测纳税人实际纳税能力。  (四)以信息化监控为手段,全面提高税源管理质量  税收信息数据反映着一个地区的经济状况,只有对涉税资源进行整合、利用、分析,才能进一步掌握税源的真实情况,把潜在的收入转化为现实的收入,从而达到应收尽收的目的。  1.提高信息采集质量。以多元化电子申报为切入点,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物耗、能耗等项目通过电子申报后,实现税源管理信息的电子转换,减少人工输入信息量,提高其完整性和准确度。  2.构建税源管理平台。充分利用税收信息化建设成果,建立统一的税源管理平台。各税收管理员作为终端负责数据采集、录入等基础性工作,*5限度实现数据共享。并将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发票管理系统、会计核算系统等税收征管软件整合起来,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形成一个统一的管理平台。同时,要建立税收管理员电子工作平台,提供任务分配、综合查询、工作记录、分析评估以及数据补充变更等操作功能,从机制上促使税收管理员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实施税源管理。  3.建立健全税源信息共享制度。充分利用目前已有的信息资源,一方面,建立地税机关内部信息采集、传递、处理和加工等信息管理办法,将各部门采集到的信息进行及时整理,纳入信息管理系统。另一方面,强化部门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国税、财政、银行、工商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制度,以*5限度的扩大税源信息的来源渠道,减少税源流失。  (五)以健全考评体系为支撑,不断强化管理责任  1.健全管理体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管理员制度》对税收管理员权力和责任的要求,坚持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结合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税收征收管理质量考核、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等,加强对税源管理的过程控制,从税收征管、行政执法、税务稽查、发票管理等环节,建立市(县)局、分局、税收管理员三级税源管理考核体系。坚持月考核、季兑现、年总评,加大税源管理的考评力度。  2.完善考核体系。在考核的目的上,按照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要求,结合实际,严格对每个税收管理员日常的户籍管理、发票管理、申报(征收)管理、稽查管理、资料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尽力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在考核的内容上,要将税收征管工作具体到每个项目,细化到每道环节,统一标准和时限,促进管理员履行好工作职责。在考核的方式上,要将单纯的重结果向结果与过程并重转变,并参照效率系数、难易系数、责任系数、满意系数进行量化计分后,做到奖惩分明,挖掘工作潜力,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在考核的方法上,实行一级对一级的考核办法,各级单位在加强日常考核的同时,应在每年度终了后,对全年税源管理情况实施总体评估,并在分析总结基础上查找税源管理方面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要采取典型调查、抽样调查和专项检查等方法,对税源管理质量的各个方面进行评估考核,并将税源管理考核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和公务员年度工作绩效考核项目,其结果作为评先表优的重要依据,增强税源管理责任。  作者单位:十堰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