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企业代征代扣税款手续费拨付程序亟需简化来源:新疆地税网作者:康向彬日期:2008-07-18字号[ 大 中 小 ] 目前,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塔里木油田地税局征收的石油税收涉及南疆5个地州26个县(市),其中涉及返还代征代扣税款手续费问题的县(市)有16个,代征代扣税款义务人有100户石油企业,在石油企业代征代扣税款手续费核算和支付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亟需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一)效率低,成本高 自治区地税局直属征收局每月与各县(市)地税局通过邮寄方式传递《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及相关资料,既影响拨付代征代扣税款手续费速度,而且双方都要承担邮寄成本。 (二)不便审核和支付 代征代扣手续费涉及的县(市)多、石油企业多,不便于直属征收局审核与支付。由于一个石油企业的代征代扣税款往往涉及多个县(市),在支付手续费时,直属征收局需根据企业提供的《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进行两项审核:一是企业提供的《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上注明的涉税县(市)是否正确;二是每张《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上注明的县(市)地税局是否已将相应手续费返给直属征收局。如果两项审核中有一项没有通过,我局就不能将该张《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上相应的税款手续费支付给该企业,造成一个企业同时提交的多张《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其相应的税款手续费往往不能一次性支付。 (三)程序复杂 石油企业代征代扣税款手续费上报和拨付环节多,程序繁琐。由于只征收石油税收,入库地在不同的县(市),比一般的县(市)征收局增加划转税款环节,企业代征代扣税款手续费的拨付程序与县(市)局相比颇显繁琐。 1、上报程序繁琐,县(市)局在上报《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工作中,只需直接将企业填写的一式五联的《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其中两联上报地州地税局审核,再由地州地税局将《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其中一联上报,自治区地税局确认并下拨手续费即可,而直属征收局的上报工作还需在县(市)局上报《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过程之前,将企业在缴直属征收局纳税款时填写的《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按税款属地分别邮寄给相应县(市)地税局,再通过县(市)局层层传递程序,最终上报至自治区地税局。 2、拨付程序繁琐,各县(市)地税局手续费的拨付程序为:由自治区地税局将代征代扣税款手续费拨付到各地州地税局,再由各地州地税局拨付到县(市)级地税局,由县(市)级地税局给企业支付代征代扣税款手续费。相应地,所涉直属征收局石油企业手续费还需由自治区地税局返至县(市)级地税局后,再由县市级地税局返至直属征收局,然后由负责直属征收局审核并支付手续费给代征代扣税款的石油企业。 二、简化石油企业代征代扣税款手续费拨付程序的建议 2007年9月18日,直属征收局在组织召开的南疆涉油地州及县(市)石油税收座谈会上,提出了石油企业代征代扣税款手续费的上报和拨付程序需要简化的问题,初步议定通过巴州地税局上报和拨付石油企业代征代扣手续费。但这个办法不具备可行性,主要表现在: 一方面巴州地税局只能掌握本地州范围内各县(市)的石油税收数据,对照石油企业填报的《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核对本地州各县(市)数据较容易实现,核对其他地州所属各县(市)数据存在困难,数据如果核对不准确,就无法及时上报;另一方面,从经费核算和拨付的角度出发,也不具备可行性。 综上所述,通过巴州地税局无法解决简化上报和拨付程序问题,我们建议在现行办法的基础上,简化拨付层级,即只与直属征收局南疆5个地州级地税局联系结算手续费事宜,一年多来,直属征收局在石油税收划转和手续费结算工作中,与各地州、县(市)地税局建立了良好的协作关系,已具备简化代征代扣税款手续费拨付程序的条件,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是直属征收局每月25日划转石油税收时,通过内网给各涉税地州和县(市)地税局传递《分税种税目详细清单》,准确反映当月各县(市)的代征代扣税款金额;次月初,给各县(市)地税局寄达相应的税收完税证和石油企业填报的《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因此各地州、县(市)地税局都能准确掌握代征代扣石油税收的分税种、税目数据。 二是每月直属征收局将企业填制的《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分别寄给5个地州级地税局;各地州级地税局按《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上的税票号码和税款数据与各县(市)地税局数据核对一致后,上报自治区地税局;自治区地税局通过5个地州级地税局,分别将石油企业代征代扣手续费拨付给我局。 作者单位: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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