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增值税异常申报的原因及对策来源:安徽国税作者:广德县国税局课题组日期:2008-10-13字号[ 大 中 小 ]   2007年,宣城市查账征收的增值税纳税人申报户数8068户,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零负申报户4198户,异常申报率为52.03%.异常申报的特点是:一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申报比例偏高。二是异常申报带有明显的行业性。三是个体私营企业占异常申报比重大。产生异常申报的原因:一方面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种种原因产生的正常的零、负申报;另一方面则是纳税人主观故意少缴税款造成的异常申报,以及税收监管不力、税制设计漏洞导致的异常申报。要降低异常申报率,应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指导,以“两高两低”为目标,统筹规划、标本兼治、分步实施。  2007年,宣城市查账征收的增值税纳税人申报户数8068户,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零负申报户4198户,异常申报率为52.03%.按增值税纳税人划分分析,其中一般纳税人申报户数3513户,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零负申报户1874户,异常申报率为53.34%;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户数2324户,异常申报率为 51.0%。按照增值税企业类型分析,其中工业申报户数4568户,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零负申报户2456户,异常申报率为53.77%; 商业申报户数2663户,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零负申报户1252户,异常申报率为47.01%.2007年度宣城市33个主要明细行业中,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负下降的为13个行业,占行业总数的39%.由此可见在税收征管工作中,零、负税等异常申报问题比较突出,直接影响着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和精细化管理工作进程。  一、异常申报的原因分析  综合征管软件数据统计表明,企业的异常申报呈现如下特点:一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申报比例偏高。2007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申报比例达53.34%;二是异常申报带有明显的行业性。一般纳税人异常申报主要集中在农产品收购行业、出口退税行业、汽车摩托车销售行业、化工行业、煤炭购销行业中,异常申报户数占本行业总户数的比例分别为93.9%、84.1%、78.6%、78.6%、70.1%.2007年33个主要明细行业中,税负*6的为“水力发电”10.08%;最低的为“农产品初加工服务”0.02%;三是个体私营企业占异常申报比重大。2007年度异常申报占全市总户数的69.2%。  产生异常申报的原因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种种原因产生的正常的零、负申报;另一方面则是纳税人主观故意少缴税款造成的异常申报,以及税收监管不力、税制设计漏洞导致的异常申报。  (一)正常情况下企业的异常申报  1、企业生产经营规律造成的异常申报。季节性生产的企业和以批次订单加工的企业在停产期内形成零申报。如小水电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蚕茧收购企业、订单加工企业。全市这类企业异常申报占全部异常申报户比例为25%。  2、企业处于筹建期、关闭、歇业、改制、改组等状态而未经营产生异常申报。一是各地兴建开发区,大批企业正处于筹建之中,但办理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在综合征管软件中就形成了应申报户。对该市广德县开发区进行统计就有筹建企业56户,占整个开发区申报企业129户的43.4%.二是改制、重组、注销企业增多,企业关闭,未及时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还有的在改制、改组过程中停止了生产经营,从而产生了异常申报。这类企业占异常申报总户数的比例为20%.  3、政策原因导致的异常申报。一是实行出口“免、抵、退”税的企业,当期免抵税额较大而内销部分较小造成零负申报。二是享受征前减免的企业进行的零申报。三是农产品收购企业税率倒挂导致零负申报。这是造成农产品收购企业零负申报户多,税负偏低的主要原因。四是加油站由于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价格倒挂导致零负申报,这类企业占异常申报的比例为22%.  (二)非正常情况下企业的异常申报  1、纳税人通过偷税等违法手段不缴或少缴税款。发生销售不开具发票,如商业企业、建材企业利用购货方不需要发票,将收入隐瞒;将随同货物收取的价外费用不计入销售收入,或者将全部销售收入人为的分解成应税收入和低税率收入或非税收入。如摩托车、汽车销售企业将返利不入账,将销售收入以服务费、上牌照费、利息等名义纳入另外的服务公司,从而造成长期异常申报;通过非法手段取得抵扣凭证抵扣税款,如农产品收购企业、废旧物资利用企业、擅自扩大抵扣凭证的收购数量和价格,多开金额,多抵扣进项税等。  2、利用现行增值税政策的缺陷或关联交易而产生的异常申报。由于现行增值税政策存在三档税率、两种计税方法和“生产型”抵扣的政策,少数纳税人通过经营范围设计、“一户两证”等方式将税款转移而产生的异常申报。如商贸企业按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后办理注销手续,再以小规模纳税人重新注册销售货物;企业“以票调税”,造成“零负申报”现象。现行的增值税实行的是购进扣税法,纳税人只要购进货物,就可以凭专用发票在购进当期申报抵扣税款,但企业由于种种原因,货款滞收,造成销售与开票脱离,企业应该提税而未提,企业应开票而不开票,害怕票已开,税要交,但货款却收不回来,从而占压企业资金。因而企业往往采取已销货物不开票或迟开票,销售收入不入账等手段减少当期实现税额;为了招商引资,多数地方政府都制定了不同程度的优惠政策,主要是对税收的地方分成部分进行返还。造成不同的省份不同的地区实际税负有一定的差异。部分企业就通过关联企业之间的价格转移,将税收转移到了低税负或优惠地区。如该市广德县的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和化工企业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一问题,该县2007年度水泥行业税负为5.39%,而全市该行业平均税负为6.80%.  3、税收征管措施不力造成的异常申报。一是基层征管力量不足,难以满足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该市现有在职职工697人,其中一线税收管理员158人,占总人数的23%,存在着征管人员比例不高、征管力量明显不足的现象。2007年末,全市共有纳税人29375户(企业6923户、个体工商户22452户),其中管理企业所得税户数3568户,出口退税企业户数168户,人均管户186户。现有人员中相当一部分知识结构单一,税收业务知识和计算机知识欠缺,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要求。二是税收征管手段跟不上经济发展步伐。一些企业通过网络交易,网上订货、网上收付款;一些企业开展期货业务;一些企业仓库与生产场地分离,正常的日常巡查等方法已无法适应新形势。商业企业中平价销售、让利销售、返利销售以及频繁开具红字发票的现象较为普遍,造成企业间、行业间缴纳税收有别,税负高底不等;还有现金交易普遍存在,给税收监管带来了难度。三是少数税收管理员责任心、事业心不强,对虚假的异常申报查处不及时、处罚不严厉也容易造成异常申报的有增无减。四是税收管理的理念需要更新。基层税务机关过分注重上级的征管质量考核,片面追求数据质量。对上级规定的征管措施、征管手段机械地执行,不考虑有些管理办法和措施是否符合当地实际情况,不是真正以“两高两低”这个标准来指导税收征管工作。如税收管理员盲目执行巡查制度,对部分没按时申报的纳税人,由税收管理员“代劳”进行零申报,从而达到提高申报率的目的。  二、降低异常申报率的对策  无论是正常情况、异常情况还是征管因素造成的大面积异常申报,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们的税收征管、纳税服务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要降低异常申报率,应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指导,以“两高两低”为目标,统筹规划、标本兼治、分步实施。  (一)正确界定异常申报的口径  目前,省局仅对连续3个月零、负申报的企业作为异常申报户,然后将名单进行清分下发,而对于大量的低税负申报户并没有进行界定为异常申报户进行清分下发。因此建议省局明确异常申报应包括零税、负税、长期低税负、高税负和其他异常申报五种类型,统一异常申报口径。特别是要将低税负申报作为异常申报监控重点,加强监控,以综合征管数据为基础、全省征管数据为样本,制定和发布全省统一的行业明细税负边界标准、大样本下模型标准,明确低税负等非正常指标界限和主要行业评估标准。从而可确定各地低税负户数,各地市可自行从系统中清分低税负申报户数,从而达到有效进行税收监控的目的。  (二)将纳税评估作为解决异常申报问题的重要途径  明确评估对象。现行的各税种管理部门分头下任务的选案机制容易造成税收管理员疲于应付,为完成数量而评估,质量不高。如宣城市2007年共评估增值税纳税人5907户次,其中有问题403户次,占全部评估户数的6.82%,评估效果较差,评估工作基本流于形式。今后不再由各部门层层下发评估指标,安排评估任务,而直接将异常申报户作为纳税评估任务,做到评估一户澄清一户,从而有效降低异常申报率。另外为保证评估工作质量,开展纳税评估“复评”工作,由征管或业务部门牵头,按一定的比例对税收管理员的评估对象进行复评。  (三)实行责任区下的行业管理  实行税收管理员责任区下的行业管理,做到“管理到户、责任到人,精细划片、网格定员,三人成组,双人执法,以组为单位开展工作”。税收精细化管理,要求税收管理员无限的了解企业经营信息,这与税收管理员有限的精力是矛盾的。在区域管理的前提下按行业分配管理任务能够使税收管理员“精”于某个行业,了解某个行业的生产工艺、经营状况及市场变化。并通过对同一行业、企业的管理了解到其他同行业、企业的信息,如企业经营情况、投资及其他重大变化情况,从而对异常申报有更准确的判断。  (四)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税源监控机制  完善数据仓库和数据字典,降低数据分析门槛,让基层税务机关自觉维护数据质量,使那些因为正常原因产生的异常申报能够显现出来,不作异常户处理。如对筹建期的企业比照外资企业在征管软件中设置为“筹建期”,不作税种核定,无需申报。对定单企业、季节性生产、停产、空壳、关闭企业由企业申请,主管分局调查,改为“按次纳税”,既减少了异常申报户次,也减轻了纳税人负担。将税务监控从宏观面适度向微观层面转移。例如在商业零售环节推行、推广税控收款器具,在冶金、矿产等行业推广辊道横等实时监控技术。对农产品收购企业、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收购场地安装监控录相,在地磅房安装“轨道衡”,对企业收购情况和数据进行同步传输,实时监控。加强外部信息交换。依靠政府行政服务大厅信息共享机制,以工商税务、国税地税统一口径、信息比对为基础,进行自动比对,管好新增户;以国税、民政数据比对为基础,检验残疾人福利企业信息;加强和公安联系,以身份证校验为主线,查找虚假登记信息;与供电、供水部门联动,以能耗指标为核心对相关行业进行计算机自动监控。  (五)加大违法打击力度  一是在征期审核环节,对虚假纳税申报的,均要依法予以处罚。二是在纳税评估环节,对纳税人有意隐瞒收入,采取虚假的纳税申报而少缴税款的,应当及时移送稽查部门处理。三是在稽查查处环节,对异常申报企业偷税的要细化处罚幅度,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