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扩大内需的策略与财税政策的选择来源:税务研究作者:张海星日期:2009-07-15字号[ 大 中 小 ] 一、继续实施经济刺激政策应把握的出发点:扩大内需的政策既要考虑短期应急效果,更应着眼于长期结构调整 面临突如其来的国际金融危机,我国的宏观经济政策需要迅速作出调整:一方面,在短期内需要刺激经济增长,以减轻全球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对我国的冲击,遏制经济滑坡;另一方面,还应考虑到,短期拉动经济增长决不能以忽视长期可持续发展为代价。 多年以来,我国经济一直倚重于投资和出口的拉动,缺乏内生性消费动力,经济在内部失衡(储蓄率和投资率过高,消费率过低)和外部失衡(国际收支的盈余过大,人民币升值压力加剧)的格局中发展。虽然增长速度很快,但结构失衡的问题也日益严重。这种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是靠高额资源投入,特别是高投资来支撑的。投资拉动模式之所以能够维系长期的高增长,得益于我国在对外开放中采用的出口导向型发展战略,用外需弥补了内需的不足。2003~2007年我国外贸依存度都在60%以上,2007年出口额占GDP的40%.这种失衡的发展模式对中国经济造成的损害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就已经暴露出来,特别是2003年以后,资源瓶颈和环境瓶颈已经完全收紧,出口拉动造成的种种问题日益显现。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使得中国当前的经济形势显得更加复杂和难于处理。如果经济刺激计划进一步造成中国经济对投资和出口的依赖,那么从结构改革的角度而言,这样的刺激计划就远称不上成功。 由于前期4万亿元救市计划的及时出台,遏制了我国实体经济的迅速下滑,整个经济的基本面依然稳定。所以,下一步政策的重点应该从强调短期的GDP增长目标转移到对结构调整的关注上,如刺激消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 二、中国的国情与政府应对危机政策的落脚点 在这场国际金融危机中,我国面临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与美国不同。从表层看,美国的问题出在以过分膨胀的信用来支撑其过度的消费;我国的问题则是生产能力过剩,内部需求不足,特别是民间消费不足。从深层的经济发展模式上看,美国依靠内需中的民间消费拉动经济增长,但政府对消费信用的过度膨胀缺乏有效监管,导致了危机的产生;而我国的经济增长一直倚重于投资和出口,增速虽高但失衡严重。在美国,危机主要表现在金融层面,然后波及实体经济;在我国,危机则更具有传统的特点,更多表现为实体经济受到影响。传统经济危机的主要特征是有效需求大幅度萎缩,造成企业开工不足或者破产,引发大量失业,最终导致经济急剧衰退和社会矛盾激化。因此,两国需要解决的问题也不一样,美国需要规范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改善消费模式;我国则需要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结构等。 在这场国际金融危机中,我国所处的经济环境和条件,与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时期也不同。当时政府采取了扩张性的积极财政政策来阻止经济下滑,连续7年累计发行9100亿元长期建设国债,用于公路、电网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每年拉动经济增长1~2个百分点,效果显著。其实,凯恩斯主义的核心并非政府投资拉动经济增长,而是乘数效应。也就是说,政府投资带动社会投资,通过乘数效应拉动经济增长。1998~2001年,政府投资乘数是比较高的。原因在于,那时以互联网为核心的高科技经济迅猛发展,导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消费需求激增,为我国的过剩产能提供了巨大的出口市场。由于基础设施建设能够大大降低整个出口链条的成本,所以政府投资乘数效应明显。但现在的情况有所不同,在国外消费萎缩、外需快速下滑的情况下,如果简单照搬以前的政策是不切实际的。所以,拉动经济增长。还得从推动国内消费上想办法。 但是,在过去十多年里,我国国民收入分配的一个明显趋势是,政府收入增速过快,而居民收入所占比重却在下降。从1998~2007年,政府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从17.5%上升到24.2%,居民收入所占比重从68.1%下降至57%.如果以GDP增速来衡量,我国城乡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低于经济增长。以2008年为例,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低于经济增长0.6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低于经济增长1个百分点,但近几年政府收入却保持了20%以上的增速。政府收入快速增长意味着一个国家的实力迅速强大,但因居民收入增长相对不足,中国经济的增长模式中投资率过高、消费不足等诸多问题也由此显现。收入分配体制的失衡,使得原本应该由普通百姓消费的资金,最终变成了政府的投资。据统计,1996~2006年,我国的投资率从38.8%上升到42.5%,而最终消费率却从59.2%下降到49.9%,远远低于发达国家(80%)和发展中国家(74%)的平均水平。 所以,为了有效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并以此为契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我国财税政策应向拉动消费需求倾斜。通过减税让利、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放松市场管制等措施,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激发经济体的活力与创造能力,这应成为继4万亿元投资之后经济政策的重心所在。 三、刺激消费:财税政策扩大内需的着力点 (一)调整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结构,提高劳动报酬所占比重 国民收入在政府与居民之间进行分配,具有此消彼长的特点。要激活民间消费需求,政府就应该减少税收,把一部分国家财政收入转为居民收入。一方面让更多的居民参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另一方面让参与初次分配的居民得到更多的国民收入。 就业是居民参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必经之路。就业率的提升,意味着更多的居民参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更多的国民收入会从政府那里转到居民手中。长期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年收入3亿元以下)一直是推动就业增长的主力军,据林毅夫估算,80%左右的就业机会来自于中小企业。同时,这些中小企业还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贡献者。2007年中小企业提供了近2.4万亿元的税收,占国家财政总收入5.1万亿元的46%;2008年,中小企业的税收贡献在3万亿元左右,占到国家财政收入6.13万亿元的50%有余。我国中小企业绝大部分为民营性质,长期以来患有税负重和融资难的“慢性病”,现在遭遇全球金融危机,它们受到的影响最为严重。据统计,截至2008年底全国中小企业歇业、停产或倒闭的大约为7.5%.目前,2000多万的农民工失业大军正是这些中小民营企业释放出来的,城镇失业人员大部分也出自于这些企业。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是提高就业率的关键,政府应该减轻这些企业的税收负担,把资金留给企业,让他们生存发展,要比政府把税收上来扩大基础设施建设,更能增加就业。 对中小企业减税可以考虑落实到企业的所得税和增值税上。尽管2008年我国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大部分民营中小企业所得税得以降低,但与大型国有企业承担相同的税负,仍显有失公允,毕竟这些国有企业占有着大量的垄断资源(如能源、准入、信贷等),拥有较强的竞争实力(2007年利润额占国民收入的比例已达5%以上),所以应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的所得税负担。再有,2009年增值税转型的减税规模虽然估计将达到1300亿元,但这只是一个数字推算,若企业不购进设备,就享受不到减税待遇,而降低中小企业增值税率才更具“普度众生”之效。如果2009年给中小企业减少一半的税收负担,按其2008年的税收贡献,数额大约在1.5万亿元左右,那么这些企业不但减轻了税负,也由此获得了融资,它们会马上调整预算,重新制定经营计划,增加雇佣人数。 (二)减轻个人(家庭)税收负担,扩大中低收入者的所得份额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公平与效率方面都存在着不尽合理的地方。经济危机来临,更增加了改进个税制度的紧迫性。从全球范围看,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各国政府为了提高人们工作和消费的积极性,纷纷进行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大幅度降低了个人所得税税率。比如,2008年新加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3.5%~20%,马来西亚是1%~29%.越南是5%~35%.加拿大是17%~29%,日本是10%~37%,美国是15%~38.6%.而目前我国对工资、薪金所得实行月免征额2000元、5%~45%的九级累进所得税率。一方面,免征额偏少,增加了工薪阶层的生活压力;另一方面,累进级次多、累进速度快,中产阶层的税收负担偏重。 建议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但不搞“一刀切”。对于低收入阶层,他们收入的边际消费倾向明显高于边际储蓄倾向,收入更多是用来解决温饱问题的,不应进入纳税行列,可通过提高个税费用扣除标准或实行负所得税(政府补贴)办法,增加其可支配收入;对中等收入阶层,他们收入的边际消费倾向*6,是消费的主力军,应该通过降低边际税率和减少累进级次的办法,让他们得到更多的可支配收入。至于高收入阶层由此“搭便车”而获得的利益,可以通过开征奢侈品消费税、遗产税、赠与税等加以调节。 (三)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有效改善居民不确定性预期 居民对未来预期的不确定主要集中在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方面。为应付这些未来的不确定支出,居民会减少当期消费。所以,无论是补贴农民消费,还是对城镇居民减税让利,这些都只是中短期之举,只能缓解经济低迷时期的消费不足。长期看,建立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才是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的重要基础。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有助于改善民生、保持社会的稳定,对于促进经济增长也同样意义重大。据中国社科院有关专家的测算,城市家庭每增加一个有保障的人口,家庭消费支出将增加1041元;农村家庭每增加一个有保障的人口,家庭消费支出将增加483元。此外,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可以推动产业转型和升级,促进服务业发展。没有后顾之忧的老百姓会增加一些非生活必需品的支出,增加对社会服务的需求,从而带动服务业的发展。与此同时,社会保障体系所包含的养老、医疗、残疾人救助等等,也都蕴藏了很多服务业的发展机会。发达的服务业不仅可以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更可以创造无数就业机会,这对于现在的中国,其意义超出了单纯的经济增长。 由于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时间不长,尽管政府这几年已经做了很多努力,但目前的覆盖率还是很低:养老保险仅为30%,失业保险约为20%,基本医疗保险约为40%.从1998~2007年,我国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从5.5%增长到10.9%.虽然增长速度较快,但在国际上仍是一个相当低的水平,一些欧美发达国家的这一比重在50%左右,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也达到20%.要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各级财政还必须在目前基础上继续加大投入力度。本文建议,今后3年内,可增设中央对地方的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出,相应降低各省社保缴费率,可起到类似减税的作用:继续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建立制度将每年税收超收的一定比例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受益水平和延长受益期限;通过发放社保公债、提高国有企业分红提取比例、发行社保彩票、外汇储备注资等方式逐步解决和消化我国的养老金隐性债务和个人账户的“空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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