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个体工商业户虚假停歇业问题及征管对策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作者:甘俊日期:2009-11-27字号[ 大 中 小 ]   一、个体工商业户虚假停歇业的表现  个体工商业户虚假停歇业的种类主要有5种:  1、纳税人申请获批准停歇业,但生产经营照旧。  2、纳税人申请获批准停歇业,但停歇业期内提前经营且不申报。  3、纳税人申请获批准停歇业,生产经营场地关门关店,但将门面内的商品、货物转移到其它地方通过各种方式暗地里进行生产经营。  4、纳税人申请获批准停歇业,但生产经营“闪电式”进行,即税务检查时关门关店,税务人员离开时开张营业。5、纳税人申请未获批准自行停歇业,但生产经营采取多种不正当手段正常进行;纳税期内往往采取失踪方式逃避纳税。  二、个体工商业户虚假停歇业的成因分析  1、从税务机关方面来看:一是责任淡化。CTAIS2.0上线运行后,虽然建立了与之配套的岗责体系,但由于“人、机”协调困难、部门情报交换缓慢,稽查职能失缺等诸方面的原因产生问题。二是由于重要岗位的税务人员身兼多岗,造成管理权限相对集中,再加上缺乏有效的监督,滋生了关系税、人情税,从而导致了虚假停歇业的产生。三是部分税务人员对停歇业户没有引起高度重视,认为纳税人申请停歇业已获批准,没有必要去管理或者怠于进行后期管理,也不去调查是真停业还是假停业。四是税务机关执法力度不够,强制执行措施运用少,责任追究制度执行不严,也是造成虚假停歇业大量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  2、从纳税人方面来看:一是守法经营、依法纳税意识淡薄,“钻营”思想严重。主要是钻税法空子,利用停歇业审批漏洞弄虚作假骗取停歇业税收优惠,达到逃避缴纳税款目的。二是唯利是图,“暗渡陈仓”,主要是纳税人申请停歇业获批后不是修整待发而是隐蔽暗地经营。三是行贿腐蚀税务人员同谋侵税,少缴税款。主要是纳税人与税务人员利益相关,“钱、权”交易达成默契后“假戏真做”造成虚假停歇业。四是个体户之间攀比心理作怪,价值取向缺失,认为别的纳税人能假报停歇业得到实惠,又未受到处罚,我也假借生意不好、门面转让、外出打工,找关系实现虚假停歇业。  三、对虚假停业户的征管对策及建议  1、严格审批程序,强化目标管理。依照税法规定,个体工商户申请正常停歇业,应在停歇业前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报《停歇业申请审批表》。税务机关经办人接到纳税户申请后,应于当日或次日对所申请内容逐项进行调查核实,审核无误签署意见并签名,然后上报主管领导批准,最后填写《核准停歇业通知》,下达业户执行,并在《个体工商户停歇业登记簿》上做好记录,同时收回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未使用完的发票及发票领购簿,以便日后检查和加强管理。  2、抓好税收宣传,实施跟踪管理。一方面税务机关要把税收宣传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税务人员要把政策法规及时送到个体户手中,培养他们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意识,对正常停歇业户要提供热情周到的办税服务。另一方面,税务人员对停歇业户要搞好跟踪管理,对已批准停歇业的个体户,在停歇业期间,税务管理员要经常调查、核实,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停歇业条件的,随时给予调整,恢复征税。此外,税务机关各级领导要对停歇业情况认真进行抽查和复查,填写专用核查表,明确岗责,责任到人。  3、实行公开办税,阳光作业,强化社会监督。①个体户申请停歇业,必须附有所在经营地社区证明、意见及签名,激活个体税收社会管理潜能。②税务机关必须每月定期将个体户停歇业情况在办税服务厅和辖区集贸市场、路、段、片予以公告,并以文书形式通告同行业纳税人,增强停歇业透明度。③设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借助社会舆论力量检举揭发虚假停业户的逃避缴纳税款行为。同时按规定反馈处理结果,兑现举报奖金,依法为举报人保密,使虚假停歇业逃避缴纳税款行为时刻罩于群众的眼中。  4、加大打击力度,对虚假停歇业逃避缴纳税款行为形成高压态势。一是发挥稽查优势加大对虚假停歇业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查处力度。税务机关要依法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的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二是对虚假停歇业涉税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厉惩处。并在当地媒体上曝光亮相。  5、强化税务内部监管机制,提升廉政办税责任,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一是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业务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业务内容和岗位职责,避免各岗之间权限相对集中,在内部管理上各权限之间要相互牵制,以达到各个岗位之间在处理各自的业务上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防止业务操作的随意性。二是要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从制度上约束税务干部的不作为行为,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三是税务人员要自律清廉,公正执法,公平办税,依法履行税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四是对税务干部在停歇业问题上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执法不严,甚至以税谋私的,要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究。并通过媒体曝光,取信于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