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新型协税护税模式下个体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来源:中国税网作者:钱振翼日期:2010-01-04字号[ 大 中 小 ]   自构建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分别监管、普遍征收、人机结合”为特征的新型协税护税网络体系以来,个体税收征管从原有的单一征收改为现有的集中统一征收;从原有的手工开具征收改为现有的协税护税管理系统征收,有效地加强了税源税基的控管,优化了税收环境,但随着征管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发展及信息化建设的深入,新型协税护税网络体系下征收管理的不到位、考核体系的不科学、征管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同样制约着个体税收征管体系的应用和征管质量的提升。现就目前新型协税护税模式下个体征管存在的问题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一、新型协税护税网络体系下个体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难点  (一)新运行模式下多因素制约征管体系的应用和征管质量的提升  从外部因素来看,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经营模式的转换,大批个体工商业户应势而生,户管多、税源零星分散,交易频繁,流动性强,开业、停业变化快;许多个体工商户账、证不健全,纳税意识差,偷、漏税现象严重;现金交易、经营项目,品目繁多,税务机关核定税额缺乏相对有效的定税依据;从内部因素来看,个体税收的征管人员,大多是近期从本地社会上招聘,缺少系统的业务培训,业务素质相对较差;以原有的乡镇为建制设置协税护税办公室,人员较少,征管力量相对薄弱。从新型协税护税网络运行三年来看,信息系统、资源优势未能得到充分发挥;无证无照户、有照无证户十分普遍,漏征、漏管户多,逃避缴纳税款现象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相关的政策措施得不到有效贯彻实施。  (二)监督和考核体系未能在新模式下得到充分体现  从现有的协税护税网络中的征管体系来看,虽设置了“质量指标”、“税务登记率”、“准期申报率”、“准期入库率”等考核指标,但真正运用实施到位的少,更由于“人、财、物”的管理与职能体系相分离形成了管理机制上的缺陷。表现在:一是业务的指导归口国、地税管理,但在人、财、物的管理上却归口政府财政部门管理,造成管人、管财不管事,管事不管人和财,难以真正体现“人、财、物”与税收征管资源的优势互补;二是目前协税护税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培训不到位,操作技能差,责任心不强,综合业务素质难以适应现代税收征管的需要;三是管理能力差,内部分工职责不明、未能引进有效的竞争体制,吃“大锅饭”现象严重,未能真正体现奖勤罚懒;四是考核机制不健全。存在硬指标为形式,软指标“走过堂”,造成干好干坏一个样,奖金分配平均分,未能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五是国、地税共有系统、统一征收而协同配合不够,各自为政,导致征管考核目标弱化。  二、提高协税护税网络应用的实效和征收管理基础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人力资源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协税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各级税务部门要加强对从事个体税收协税护税人员的管理,切实提高他们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加强业务培训和辅导,实施有效的形式进行岗位练兵,提高计算机操作技能。  (二)引入“人、财、物”与税收业务的“一体化”管理,实施管理各方的集中考核机制。实行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励机制,对于不适宜协税护税工作、责任心较差、工作能力不强的人员实行解聘制。选拔有一定领导能力的人员担任负责人,定岗、定责、定任务指标,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管理规范。改变现有的纪律松懈、管理不规范、岗位职责不明晰的现状。  (三)加强财政、国税、地税和工商等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定期商议、实时监督、定期考核抽查,切实做到紧密配合、互相协作,遇到问题要及时沟通和协调。在信息沟通的同时,要在户管登记、税收征管、定额核定、强制执法等方面进行配合,使问题和矛盾得到及时和有效的处理,提高征管效率和服务质量,有效地实现协税护税机制的高效运转。  (四)提高公民的整体纳税观念,使个体税收征管目标到位。一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和打击力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运用《征管法》赋予的权力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教育和引导纳税人的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维护税收秩序。二是税务部门加强服务意识,营造良好的纳税环境,正确引导纳税人依法纳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