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税法与会计的差异及协调来源:高淳地税作者:朱代全日期:2012-11-05字号[ 大 中 小 ]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改革的深入发展及会计体制改革的始终深入,会计与税收两大制度体系也处于持续动态调整之中,两者之间的差异亦呈现加大的趋势。这种差异的存在的根本原因是他们处于不同的法律层次,税法相对于会计处于更高层次的法律地位,它具有强制性、固定性与无偿性,是由法律和国务院颁发的税收条例来进行的。而会计仅仅是国务院下属的财政部门发行的法规,它的强制性不是很强。 一、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的表现形式 (一)核算原则的差异 会计核算是对财务报表以及一些已披露信息进行确认的基本规定,它反映的是千变万化的市场风险,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会计核算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即企业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该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然而税法的规定却不完全否定权责发生制的适用性,其在收入确认上偏向于权责发生制,而在费用确认上却更倾向于采用收付实现制。征税以企业的经济业务的真实数据为依据,从这点上来说,税法是不能抛弃会计原则。但是税法要在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前提下进行,必须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具有较大的客观性,这与会计核算的主观性是有较大出入的。 (二)核算目标的差异 会计的核算目标是按照会计的原则以及投资者的要求来进行的,来向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客观真实的信息,允许企业有选择地使用核算方法,着重反映的是企业的偿还能力以及盈利能力。而税法的目标是要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维持较好的经济发展趋向与社会分配制度。它最重要的就是满足国家需要,因此它具有一定的强制性,遵循有利原则,一切不利于自身目标实现的因素都加以排斥。 (三)执行规范的差异 会计制度必须要在企业经济业务发生变化的同时,及时地更新反映企业的信息,提高企业会计的信息客观性,保证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信息的真实性,而税法主要是协调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税法则是在某一纳税期间内进行,由税务机关依据企业所提交的资料,对其利润进行税款调整,计算应缴纳的税款。 二、会计和税法协调的对策建议 会计改革与税法改革总是相伴而来,会计和税法都要适应经济发展和经营的现实需要而各自作出相应的调整。但一般而言,会计制度较为先行,尽管由于不同的业务有不同的协调要求,税收法规在制度层面上应当积极谋求与会计制度的协调;另一方面,会计制度一定要关注税收监管的信息需求,在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的协作中发挥会计对税收法规的信息支持作用。 (一)立足于税法改革,汲取会计先进合理的理念 1、领会会计及其改革精神,确定会计与税收差异的根源,合理予以协调与配套。当前一个较为突出的矛盾表现在税收法规的发布通常涉及到会计方法问题,而此时却缺乏相应的配套规定,这给实际会计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笔者建议,国家在出台有关税收法规、可能涉及到会计方法时,应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开展相关课题的研究,广泛吸收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集思广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反复论证,使制定的制度有充分的理论依据和现实基础,使它们更加科学、合理、可行,减少相互间的矛盾。 2、适度放宽对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限制。税法上限制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其目的主要在于防止企业利用会计政策的选择进行偷漏税或延迟纳税。而会计工作为了适应会计环境的需要,往往需要选择适用的会计政策,这种选择从根本上对税收不造成损失。基于此,税法在实施过程中应当考虑会计的经济合理性,秉承“涵养税源”的观念以促进企业的资本保全,在保护企业利益的同时也直接或间接地增加了国家的税收来源。对于人为的避税动机,则可以通过完善备案与监督制度加以防范。 3、有原则地允许企业对风险的评估。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不确定因素越来越多,企业所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提高对风险的估计对于提高企业防御风险的能力以及减少风险所带来的损失有重要意义。税收如果无视风险的存在,过分强调财政收入,则会降低企业对风险的防御能力。所以税收要平衡增收和涵养税源的关系就要有限制的允许企业对风险进行估计,使企业做好计提各项减值准备,也可以防止企业进行偷税漏税的行为。 4、适时跟踪会计变革,及时汲取其先进科学的方法理念,并用于指导税制改革。会计准则是面向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的信息系统,同样地,对于税收制度而言,应结合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制定税收法规时尽可能地减少市场行为主体的负面影响。 (二)会计准则在运用的过程当中应寻求与税法的协调 1、会计目标在具体落实过程中要兼顾国家税收政策以及日常税务管理的信息需求。会计工作的目标不仅仅是向广大投资者及有关部门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还具有内在的控制机能,因此,在会计日常核算中应加强明细核算,对于涉及到税收的业务在按照会计准则进行处理的同时,应把其中的会计与税收差异通过明细账户的形式加以反映,为纳税申报以及税务稽核提供直接的基础信息。 2、缩小会计政策的选择范围。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与企业的经济利益有着直接的联系。不同的企业由于组织的所有制形式不同、发展水平不同、管理模式不同等都会影响其对会计政策的选择。对会计政策的灵活选择性一方面会导致会计信息的质量出现良莠不齐的情况,对信息的使用者产生误导,另一方面也会产生纳税调整问题,违背成本和效率原则。所以我们在主张税收对会计政策做出一定让步的基础上也应该使会计政策尽量缩小其选择范围,以与税法保持一致。 3、完善会计信息附注披露,适当报告会计与税收差异及其分析方面的信息。当前,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不足和缺失,使会计不能为税收提供所需的信息,而税收也不能及时地将信息需求反馈到会计信息系统,信息沟通不畅无疑加大了税务部门的信息获取成本。因此,应通过完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会计信息对于税务的支持功能,并对差异的合理性与有效性进行分析性披露,防止不科学、不合理差异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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