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正视纳税评估专业化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闫泉 王凡日期:2012-11-12字号[ 大 中 小 ]   为做好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云南省昆明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将纳税评估从税源管理职能中剥离出来,成立了独立的评估分局。通过工作实践,评估分局正向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然而,一些问题的存在,成为制约专业化纳税评估的瓶颈。如何有效应对问题,找出解决办法,值得评估专业化先行先试单位认真总结与思考。  纳税评估专业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定位不准。从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顶层设计看,评估专业化可归类为税源管理事项的专业化,与按行业分类或者按纳税人规模分类管理的专业化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同时,专业化评估与税务稽查的关系也需要进一步厘清。然而,从现状看,评估补缴入库税款的多少成了衡量评估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这就导致纳税评估向增加税收的方向发展,既混淆了评估与稽查的职能,也容易引发管理分局与评估分局之间的矛盾,还容易招致企业对评估工作的反感。在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背景下,纳税评估需要从征管体系上进行整体定位。  协调不够。从专业化改革后的机构和职能设置情况看,评估分局、管理部门、业务职能部门之间缺乏衔接,主动沟通意识不强,有效沟通方法不多。例如,有的企业口头表示接受评估意见,甚至在签字认可后,又找其他部门试探、摸底,如果部门间的衔接反馈不及时、答复口径不一致,评估工作就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前功尽弃,并引发不必要的征纳纠纷。  整合不足。纳税评估从税源管理职能中剥离出来,解决了各自为战、多头下户的现象,但“以析促评、以评促管、以管促析”的系统性措施没有跟上,纳税评估的方法和知识没有共享,样本价值没有体现,整体合力没有形成,评估成果因缺乏制度支撑难以推广和固化,剥离之后的管理效能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信息不全。纳税评估需要运用尽可能全面的信息进行对比分析。然而,外部信息缺少交换,形成信息真空,内部信息传递不畅,形成信息孤岛,评估对象难以确定,案头分析难以深入,只能更多地依赖实地核查来发现和印证问题,这就容易给人以“纳税评估就是山寨版税务稽查”的不良印象。  力度不强。现行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了评估不像稽查具有强制性,在缺乏制度保障的情况下,评估结果处理的执行效果难以得到保证。  监控不广。评估指标体系和模型不全不实用的问题较突出,已有的指标和模型监控面有限,没有形成可供评估的税源监控长效机制。  追溯不深。有的评估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分析手段不精、博弈技巧不全、应对方法不多,有的又存在畏难情绪,遇到评估有难度或纳税人抵触时,会出现草草结案的心理。追溯不深导致效果不明显,并可能带来执法风险。  推进专业化纳税评估的办法  统一认识,形成合力。专业化纳税评估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各部门之间相互理解、协调一致,充分发挥团队的管理效果,才能真正有效整合征管资源、促进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准确定位。纳税评估的核心任务是帮助纳税人查找问题、防范风险,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进而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率,这是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评估分局与管理分局的显著区分标志。在准确定位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应尽可能实现评估成果的知识管理,由此及彼地运用到其他同类企业,起到示范作用,努力促成税源管理从“能动式管理”向“标准化管理”的转变,淡化组织收入职能,“零补税”才是评估工作的真正目标。  注重实效。评估工作的实效体现在税法遵从度的提高。以此为出发点,充分调动评估人员的活力,结合税收政策和信息交叉比对工作,加强对纳税人的涉税风险提示,帮助纳税人树立风险意识,提高风险规避能力,增强执法刚性,规范涉税操作,让企业理解和接受纳税评估。  完善制度,规范权力。与税务稽查四个环节的程序设置相比,纳税评估的各个工作环节相对缺少监督和制衡,容易产生执法风险,值得高度重视。建议在监审部门建立纳税评估回访制度的基础上,对纳税评估的工作环节和执行程序作进一步的规范和细化,在人力资源能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将数据分析、确定评估对象、案头分析、评估结果处理四个环节的工作人员与约谈、实地核查两个环节的工作人员相对分离,规范税收执法权力运作,防范执法风险,使纳税评估工作步入良性轨道。  以点带面,深挖潜力。在点上,由表及里,评估一户,落实一户,规范一户;在面上,由此及彼,收集、归纳、整理评估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形成行业税收管理指引,并在此基础上系统地抽象整理成评估计算公式、预警指标体系、纳税评估模型,有针对性地提出管理重点和管理建议,深入挖掘以评促管的潜力。  作者单位:云南省国税局、 昆明市国税局直属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