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济税收管理问题与规范化管理来源:吉林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作者:王鹏日期:2012-11-29字号[ 大 中 小 ]   内容提要:个体经济税收管理中,税负问题是主要矛盾。本文从名誉税负与实际税负之间差距这一征纳矛盾的焦点入手,探究税收制度与税收管理的相互影响。认为税收制度中“起征点”、“定期定额管理”两项规定在与实际税收管理匹配中起主导作用,是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税收管理是次要原因。建议在税收政策、制度、和管理多层面进行改革,建立系统、科学的个体经济税收管理体系,从根本上解决税收问题,实现公平、公正。  个体经济历来是税收管理的难点。难就难在个体经济既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税收管理的对象。虽然,他们占GDP和税收收入总额的比重都不是很大,但是,他们的从业人员,以及需要税收管理的户数却是最多的。况且,他们的经营地点、方式、规模等因素复杂而多变,给税收管理带来相当大难度。探求如何实施规范化的管理,破解这个难题。无论是对维护税收秩序,还是提高税收管理质量都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个体经济存在的税收问题  个体经济既是“民生经济”,也是“求发展”的经济。就是从业人员的绝大部分以此为谋生手段,其余部分基本是以此为事业求取进展的经济。总体上看,他们人员多,来源于社会各个层面。多数处于起步阶段,普遍经济基础及抗风险的能力较差。因而,税收政策和征管规定中有两项规定基本是针对个体经济的特点制定的。一是税收政策中“起征点”的规定,确定了个体经济的征免税界限。二是征管法中规定了可以实施定额征税管理的范围。个体经济大部分可以实行定额管理。这两款规定在税收实践上,不可避免的成为产生诸多问题的根源。  (一)该不该纳税,标准亦重亦轻。目前,增值税起征点是5000元商品销售额。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哪?如果以商业为例,按百分之十的毛利计算,毛利额是500元;百分之十五是750元。现实商品经济中,各行各业竞争是很激烈的,能够获得暴利的经营项目和经营者是极少数,一般来讲商业还未必能达到上述毛利水平。即使按这个水平算,达到起征点,按征收率百分之四需征200——300元,余300——450元。很明显,其经营剩余还达不到多数地方的最低生活保障。于是,矛盾在临界点凸现出来。税负标准重,难征收,似乎不可避免。照章办事,势必激化征纳矛盾。况且,税收依据并不是那么有板有眼。不征或少征现象很自然出现了。于是,税收管理弱化,从税收规定衡量,税负标准执行的又轻了。其间,管理人员凭空增添“非法定”“自由裁量权”,税收违纪问题有了产生的土壤。  (二)应纳多少税,实际畸轻畸重。“定期定额”是适应经营活动处于初级阶段的纳税人而做出的特殊规定。虽然是特殊规定,使用范围却很广泛,个体经济基本囊括其中。这一规定的根本指向是针对税收征纳依据性差的纳税人。所谓依据性差,就是纳税人不能提供或准确提供会计资料,税务机关无法取得查帐征收依据。个体经济具有的这一特点,是税收管理的薄弱环节。由于依据性差,起征点临界不能准确划分;由于依据性差,评等、定级、划档的征纳幅度不容易对应。在税收实际上,问题的表象趋于被人为放大,就显得更突出了。达到起征点就足额征收很难实现,那么,放宽到多少合适哪?基层税务机关不能更改标准,没这个权限。只能靠税收管理人员依据并不准确的资料为基础,与纳税人谈判“协调”着定。先定税额,反推销售额。既有标准,又没标准。水涨船高,起步定额的销售额人为提高了,其他档次必然也要提高。并且,提的还要更高。假如,起征点销售额让到一万,邻档一万的可能调到二万五;两万的邻档就可能调到五万。越往上幅度越大,而实际税负越低。起档税负百分之二;二档税负百分之零点八;三档百分之零点四,依次递减。平衡的看,小户税负重,大户畸轻,和税收调节目的相左。  二、税收问题产生和存在原因分析  个体经济税收管理中,税负问题是主要矛盾,名誉税负与实际税负之间差距是征纳矛盾的焦点。如上所述,小户纳不足,但负担并不轻;大户纳的更少,相对负担也轻。这个差距如何产生的哪?首先,税收政策制定的与经济发展不同步,甚至于脱节。特别是近两年,起征点的提高已撵不上CPI的增长速度。基本生活成本快速增长,最低生活标准多次提高;同时,市场经济竞争日益加剧,毛利水平逐步走低。以从事个体经营为谋生手段的个体经济的起征点的标准,和个体经营实际可能承担的水平有了很大距离。其次,税收征管能力与贯彻税收政策的要求有距离。税收政策的征纳标准尺度,现实征管手段很难达到。面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济税收管理,税务部门可能投入的人力、物力十分有限,而其需要管理的内容又十分繁杂。这些年来,很多地方也研究了很多的管理措施和办法在某些方面或局部产生积极作用,但对整体弱化状况仍无法根本扭转。其三,对个体经济税收管理的认识上有差距。有相当多的人认为,个体经济涉及面广,社会敏感度高。其在税收收入中份量又不是很大,不宜管得太紧,加剧矛盾。然而,事实上这些问题应是税收政策制定该考虑的问题,决不是税收管理该考虑的问题。税收管理应遵循的原则是依率计征。其四、个体经济负担的社会费用不规范,不透明。经营者除投入产出需承担的费用外,其它,工商、环保、城管、卫生、等各方面管理费用都要经营者以经营毛利去承担。除了税收外,有多少部门要在个体经营者这只“羊”身上剪毛,不下功夫调查,真很难说得清。这些费用加重了个体经营者的负担,客观上在“挤”税收。其五、多种综合因素历史地形成征纳平衡点,这是在个体经济中最难解释的一种现象。典型行业是“小酒厂”税收。东北地区小酒厂基本都是以玉米为原料生产散装白酒。其多集中在粮食为主产的农业县、市,工业不很发达。“酒税收”在当地财政收入中有一定份量。小酒厂始终是国家限制行业,然而确能够存在并且发展,和地方保护是分不开的。之中,税务部门处境尴尬。以玉米酒为例,六十度每市斤销价二元;玉米目前市价每市斤七角,出酒率百分之六十,就算二斤出一斤酒;消费税从量每市斤五角,从价百分之二十五也是五角。增值税百分之六是一角二分。其它人工、投资、管理等费用不算,累计起来已达二元五角。征足税,小酒厂不可能生存。受散白酒市场价格的反压,一提税,业户却提不了价,税负转嫁不了就找政府,政府找税务。历史沿习至今,税额增加有限。因而,他们的确生存下来了。  显然,个体经济与国营、股份制等其它性质经济税收负担水平差距很大,主要是由于税收管理方式不同造成的。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率一样,而负担的税额不同,对于共处于相同经济环境的其它经济是不公平的。税负不同的经济体通过市场机制竞争,必然扭曲市场价格的形成,这种局面必须改变。  三、个体税收规范化管理建议  既然,个体经济与其它经济实际税负与名誉税负的差距是不同管理方式造成的。那么,首先应该尽可能减少,大力压缩这种管理方式,即定期定额管理方式的使用范围。其次是对仍实行定期定额管理方式的业户,采取科学、规范的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实现“一放一收;一松一紧;两到位”的改进目标。一放是政策该放的要放;一收是征、定税决定权要收。一松是税收负担标准要宽松,一紧是征管标准要求要从紧。两到位是政策放到位;税收管到位。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为民生减负,调高起征点。个体经济征税起征点标准要与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相适应。近几年来,无论是生产资料还是生活资料价格,不但上涨速度快,而且幅度大。猪肉、豆油等少数生活必需品已实现翻倍,甚至两倍。起征点要考虑民生负担,需调整。虽然,起征点的设置与商品流转额相联系,并且,增值税还是价外税。但是,体现在个体经营过程中,和所得税一样,都要从经营效果即毛利额或纯利额中取得和付出。和起征点相关的个体经营者,都是肩负着养家糊口任务的小商贩,体现关爱底层民生艰难,起征点应提得高一些。提高起征点,低起征点状态下征纳矛盾突出,以及征管环节放宽失度的问题都可以得到适当解决。既可以收缩一线征管权限,严肃税收法纪。又可以维护税法的严肃性,深入贯彻依法征税原则,促进税收秩序良性循环。  (二)推行建帐制,法规要跟上。有放才有收,有退才有进。税收负担减轻了,适当了,旗帜鲜明的强化征收管理成为可能。税负引起征纳矛盾的前因消除了,才能理直气壮的依法实施税收管理。有理还要有据,结合个体经济税收管理现状,针对存在问题,采取一些新措施,探索一些新路子是必要的。下大力气推行建帐,起码建简易帐,压缩定期定额管理的范围,解决征税依据性差问题是一个首要问题。首先,征管法要在其可能范围内尽可能细分规定。生产性经营和流通性经营;经营一定规模超市和食杂点是不一样的。注册资金额较大的、有相当规模经营场所(如门市房)、一些需相当量资本才能从事的行业、雇用人员多的、品牌专营店、相当规模的超市等项目强制性规定建帐。先建简易帐,逐步过度到复式帐;一部分先定额,逐步过度到简易帐。其次,修改并完善征管法中关于定期定额管理的规定条款。对于不建帐,不如实记帐的纳税人加成、加倍征收,加大处罚力度,不能让定额管理方式成为偷逃税的避风港。再次,限定过渡期,确实由于特殊原因逾期未按规定建帐的,由纳税人提供佐证,税务部门批准缓建。  (三)促进发票使用,控制现金流。发票做为商事凭证,是流通依据,管住发票就可能管住流通额。因此,和建帐互相配合,税务管理应重视发票管理。首先,发票使用面要足够宽,凡超过一定额度必须开发票。其次,界定为发票进行管理的面要广。类似以收据、信用证代作发票用凭证都要纳入发票管理。第三,全国一盘棋,同步将发票确定为中心管理内容严格管理。第四、建立和完善社会流通信用体系,充分发挥金融部门的结算中心作用。  恢复金融管理中的现金额限制,监控流通量。  (四)强化定额管理,方法要科学。推行建帐制,不可能全建帐,定期定额仍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方式。最近进行推广使用的“个体税收定额征管软件”,由过去的人管过渡到人机共管是一个质的进步。虽然,定额手段上的科学规范化,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征收依据问题,但是,使征纳依据性得到了很大的加强。如果辅以一些针对性很强的测算和监控方法,其效果会更好。除个别特殊行业采用特殊测算方法外,大部分可实行“显性费用保本营业额测算法”进行测算。这种测算方法是将企业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中的盈亏平衡点分析方法套用过来的一种方法。只不过将数学模型中的固定费用置换为“显性费用”来测算盈亏。所谓显性费用,就反映明显的费用。不分固定费用和变动费用,只要可能掌握的费用就可做为测算费用。一般来讲一个地区,一个城市不同区域的房租、电费、工商管理费、等资料;不同行业的工资标准;运费等都是易于取得的费用资料。运用显性费用测算个体经济定额基准的方法:  以商业为例假定门市房租1000元;工商费100元;电费80元;一个服务员600元;老板1000元。合计2,780元。商业毛利率按百分之十计保本营业额是:2,780元/10%=27,800元。  要维持生计,业户起码每月要销27,800元商品,还是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否则,赔钱。这是以经营就要赚钱为前提的,然而,我们必须承认,经营亏损现象是客观存在的。这就要从政策规定上去解决,可以规定持续经营一年以上,沿用定额标准。一年之内废业可适当退税。业户开、废业费用很大,是不会为退税动辄废业的。  依法征税,依率计征始终是我们的努力目标。修正政策可以提供一个坚实的征管操作平台。同步建帐和拓展发票使用范围,加大发票监督力度,参考其它可参考因素,采用科学的核定方法使其接近经营实际,还有许多工作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