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基础环节 切实解决漏征漏管问题来源:白城市地方税务局作者:李桂林日期:2012-12-10字号[ 大 中 小 ]   漏征漏管问题的存在,既关系到征管质量,又直接影响着税收收入。出现漏征漏管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税收管理的方式、方法,落后于税收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是一个重要因素。只有抓住税收征管的基础性环节,才能切实解决好漏征漏管这一难题。  一、现行税收征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问题一:企业纳税人漏户管理责任不明确  目前,在一些干部的潜意识里,普遍认为个体漏征漏管问题严重,登记率低,而企业登记率高,几乎达到了百分之百。然而,这是不正确的。  年初,我们将国税系统统计的《全市2007年新成立共管户信息》,与地税征管系统登记户进行比对发现,在国税开业登记的企业有276 户,在地税登记的企业有237户,漏管企业达39户。而且,在地税已登记的纳税人中,有相当一部分存在超期现象,由于管理的滞后,也容易导致国、地税的共管税种??所得税漏管。  究其原因,还是我们自身的户籍管理模式存在问题。目前,我们所实行的,是“将个体纳税人与企业纳税人分开管理,并在此基础上,对特殊行业单独管理”的征管划分模式,市区甚至还存在着“市级纳税人”所独有的、更为复杂的情况。个体税源管理科实现了划片属地管理,责任到人;而企业税源管理科和行业税源管理科的税收管理员,却仍然是按照工作量分配管户。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税收管理员没有管户责任区,他们的税源管理责任,是从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被动分配到名下才开始的,每个企业税收管理员,面对全科的共同责任区,没有人愿意去清理企业的漏管户,只是在被动地等待,登记一户管理一户。  而事实上,企业纳税人的漏管户问题却较为严重,尤其是共管户,他们不使用地税发票,有的已经在国税登记半年以上,才到地税部门来办理登记。  而且,在考核时,虽然能够查出企业漏户,却无法追究具体的税收管理员的责任。因为企业税源管理科没有实行划片管理,即使实行的是划片管理,如果逐户清理,还存在着与个体税收管理员重复劳动等问题,浪费人力、物力。  问题二:对实行查账征收纳税人管理弱化  据调查,近几年出现了一个新兴的职业??“跑会计”。这是对“一个人在多家企业兼职会计”的形象说法。这种会计不在企业坐班,每个企业只做2??3天的账,纳税申报期时,统一到地税机关办理申报。有的人甚至最多可以兼职五、六家企业的会计,经验丰富一些的,只用半个月时间,就可以把全部工作做完。而且,这些被兼职的企业,还都是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试想,如果这些企业都能够如实、正确地进行核算,那么,这个“跑会计”还能做好五、六家的会计工作吗?回答自然是否定的。  “跑会计”的工作,从实质上讲,就是企业在应付税务机关的工作;同时,从另一个侧面看,也说明税务机关的工作,确实很好应付。  现在,有一些企业税收管理员,在对企业的税收征管上,确实存在着弱化的现象。主要表现为:  一是草率核定征收方式。只要是企业纳税人建了账,就对其实行查账征收,而不去深入调查、了解纳税人的投资人、经营范围、进货渠道、销售对象、结算方式、核算办法、纳税环节等,甚至有的连企业的经营地点也搞不清楚。  二是就账论账。纳税人的账本上是什么数,就按什么数征收,不去核实账载金额是否属实。最近,市局调取了市区内几个大型超市的纳税资料,发现仍然存在计税依据不实的问题。如:明兴超市,房产原值66万,由由超市220万,明客多超市房产原值178万。金百合虽是承租经营,但却没有搞清谁是出租人,年付租金多少,出租方是否缴纳相关税收等等。至于超市内部按行规,向供货商收取的各种费用,如商品进店费、占位费、店庆费等应该征收营业税的项目也没能体现出来。另外,实行统一收款、统一管理的央格尔购物广场,商品销售的相关税收也未申报缴税。在房产税征缴上,仅就房屋出租的相关税收交了300元。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如:亿豪电器。征收方式错位,计税依据失真,管理弱化的现象,必须下决心,花大力气,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问题三:同行业纳税人税负不均  最近,洮北局对局内的征管范围进行了重新调整,规定凡是从事服装、餐饮、洗浴、旅店、手机销售、电脑耗材的纳税人,无论是何种经济性质,一律划归个体税源管理科,按经营地点,实行属地管理。  这次征管范围调整的原因,就在于他们发现有很多个体业户,始终认为如果被划归到企业税源管理科管理,就可以实行自行申报和查账征收,并且这类业户多属于“芝麻小户”,不被重视,管理较松。因此,他们纷纷重新注册成公司纳税人,逃避管理。这是税负不均出现的必然结果。那么,又是什么导致的税负不均呢?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管理方式、方法不同,或“人情税”的因素外,最主要的,是缺少内外监督机制。对内来说,没有一个行业税负分析、监督和调控的机制;对外来讲,税务机关在公开办税、接受纳税人监督的程度上还很不够。如果我们能够真正实现统一管理,公平税负,*5限度地避免漏征漏管情况的发生,也就不会再有诸如由纳税人选择管理科或选择管理局的现象发生了。  问题四:个体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征收不到位  一是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对核定税额的监督不够,核定工作存在随意性。表现在计税面积不足,核定标准偏低。对自管户核定定额时,在总体税额一定的情况下,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核定偏低,存在被“与购买发票相关税种”挤占税额的现象。相对来讲,对享受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纳税人征收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比不享受优惠的要更到位。  二是个体房屋出租业主存在避税现象。经查,发现在市区的海明路上,就有一些房屋业主,在出租房屋时,办完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后再出租。目的就是要对房屋出租相关税收避税。其原因是,去年洮北税源管理科,对海明路房屋出租业主进行了清理和约谈,征收房屋出租相关税收近70万元。结果,今年这些出租业主,纷纷采取办证后再出租的对策,表面上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业主,实际上却是房屋租赁业务。这就需要我们针对新情况,继续研究新的征管对策。  出现以上问题,归根结底,是我们在管理上,思想不解放、观念不更新,不考虑管理对象的变化,循规蹈矩、墨守陈规的必然结果。  二、解决漏征漏管的措施和办法  (一)实行划片属地管理。取消唯“成份论”,除特殊行业外,不论是个体纳税人,还是企业纳税人,一律要按座落地点,由一个税源管理科,统一实行属地管理。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房地产、建安企业和交通运输纳税人,可以继续按行业进行管理。也就是说,属地税源管理科可以把辖区划分为若干区片,再分配给税收管理员,落实责任到人,并加强周期性的巡查巡管。  每个税收管理员的责任区内,各种行业、各种经济性质的纳税人都可能有,财务核算水平也可能是良莠不齐。税收管理员可以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合实际的税款征收方式。完全实行属地管理的优点是:  一是可以落实管户责任制。对责任区内纳税人,不论是什么经济性质,都由负责该片的责任人负责,出现漏管户时,追究责任一步到位,也可避免纳税人采取各种手段逃避管理;  二是节约人力、节省时间,便于巡查寻访;  三是一定时期可以相互调动、调整,起到互相监督的作用;  四是通过管理各种各样的纳税人,有利于税收管理员提高税收管理的业务技能;  五是每名税收管理员的工作量和业务性质大体相同,有可比性,便于考核评比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业绩,进一步实行绩效管理。  另外,考虑到当前人员的综合素质等问题,可以采取两人一组,共同负责,既符合执法要求,又有利于传帮教带,提高税收管理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细化和规范征前管理。一要对每个纳税人的应纳税种重新鉴定,复查是否有漏鉴定税种,重点复查所得税在国税局管理的新立企业纳税人,看其是否符合新办企业的条件,不符合新办条件的要收回所得税管理权。二要对与查账征收纳税人收入和所得相关的税种,重新评估审查税款征收方式。要解决就账论账征收造成的税负偏低、税负不均的问题。通过审查,对财务核算不健全,既不能如实计算收入,又不能正确核算所得的建账户,一律采取双定方式,比照同等规模的定额户缴税。对能够如实计算收入(销售对象索票率100%),但不能正确核算所得的纳税人,实行自报收入,按行业所得率计算所得的办法征收所得税。二要重新审查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制定出统一的房产原值和房屋租金核定标准,对征收不到位的,要采取措施,补缴税款。依据纳税人提供的合法证照,建立《纳税人房产土地信息资料库》,掌握固定税源。对不能提供房产土地信息资料的,税收管理员必须有现场核实的调查报告,税源管理科、征管科也要进行核实,并将房产土地信息存档,作为征收房产税、土地税用税的计税依据和掌握纳税人经营规模的重要参数。  (三)建立税负分析、调控机制。为了避免漏管,实行属地管理,必然要弱化行业管理的优势。因此,非常有必要在县市区局,建立一套完整的行业税负分析、调控机制。具体办法是:一是成立由局长、征管科、税政科、税源管理科相关人员组成的,与定额评审委员会类似的组织机构;二是设定几大行业,并在每个行业中,选定出不同档次的纳税参照户(参照户*4既有定额户,又有查实户;对同一行业的不同经营项目,可以选定几个参照户。例如,餐饮业可以在具体细化为中餐、肥牛、鱼馆、狗肉、火锅,可比性越强越好。或行业比较集中的地段,也可以选定几个参照户),建立参照户经营、纳税信息管理档案;三是对定额参照户,按季度进行典调,将典调结果与查实参照户分析比较。规模大体相同,可以比较税负。使参照户的税收负担趋于合理;四是对参照户以外纳税人的经营规模、经营效益、税收负担进行评估,划分档次,对号入座。建立参照户,实行税负分析,可以有效督促那些经营效益好,但税负明显偏低的纳税人依法缴税,有利于大面积分析税负,调整税额,提高征收率。  (四)加强申报环节管理,强化纳税评估。去年,我们在目标管理考核中,发现很多企业一季度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都是在后几个季度补缴的。这说明,税收管理员对纳税人的申报管理仍不到位。可能是对纳税人的申报没有审核,或者是没有审核到具体税种,也有可能是不知道应该申报几个税种。  纳税申报是实现税款入库的主要形式和关键环节。它需要税收管理员对税收、财务、经营状况、历史相关数据了然于心,有一定的内功。在这一环节,税收管理员在申报期内,每天都应查阅征管系统,并要做好五件事:  一是了解每天的纳税申报户数;二是了解每户纳税人的申报税种,看是否有漏报税种的现象;三是根据纳税人的申报数额,结合已往对纳税人的了解和掌握的历史数据,对申报税额的真实性进行评估;四是对漏报税种和评估筛选出的疑点申报,要及时对纳税人进行提醒或约谈改正。约谈无效的,要深入到纳税人处,进行实地调查或启动日常检查程序;五是要在申报期结束前两天,对未报送申报的纳税人,通过电话提醒申报,以免纳税人违反《税收征管法》受到处罚。申报期结束后,税收管理员要及时统计出《未遵期申报纳税人清册》,逐户催报催缴并处罚。在申报环节,看似琐碎平常的事情,但直接关系到税款的漏报、迟报,甚至不报,是存在漏征漏管的主要症结。如果对纳税人管理跟不上,那么,就不能使纳税人养成良好的纳税习惯,营造一个良好的纳税环境。因此,在申报环节,必须跟踪管理,强化纳税评估工作。  (五)加强监督考核,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税收管理,从狭义上讲,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相关事项的约束、控制。但从广义上讲,也包括上级对下级履行管理职责的约束、控制,使其更好地履行管理职责。如果忽略了对具体执法人员的管理,单靠每个人的自我约束力,或凭良心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势必导致行政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大打折扣。  首先,要实施有效的管理,就必须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并确保这些管理职责真正落到实处。因此,要明确界定每个岗位的管理职能,按照工作性质进行逐项分解、量化、细化,确定各项工作环节的职责,具体落实到各个岗位、落实到征管的各个环节、落实到每个干部身上,形成“以事定岗、以岗定责、权责相当、落实到人”的有效管理机制,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位,发挥管理的*5效能。其次,严格考核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再次,要建立“执法有记录、过程能监控、结果易核查、绩效可考核”的机制。  一是利用综合征管系统采集网内信息考核。建立征管数据监控机制,对申报、入库、滞纳金课征全程监控、提醒和考核;二是通过实地巡查或用国税、工商等部门的户籍信息和征收信息,考核漏征漏管情况;三是利用稽查信息对管理进行考核。建立稽查和管理的良性互动机制,管理部门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提高纳税评估质量,及时向稽查移交案件。稽查部门要将所有的稽查结果,以《稽查问题建议书》的形式,反馈给管理部门,并依此落实管理责任,达到以查处管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