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来源:东海地税作者:日期:2012-12-18字号[ 大 中 小 ]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科学化、精细化的税收征管工作新要求,对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工作提出许多新课题。在基层税收工作中,个体税收管理尤为棘手。很长一段时期以来,税务机关不断加大对个体税收管理的力度,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其管理对象的特殊性,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存在问题 : 一是个体户纳税户数难以全面掌握。 个体业户一般具有零星、分散、规模比较小、监管难度大的特点。税务机关在日常的个体税收征管工作中,对这类无证经营户、有营业执照未办理税务登记和变更经营地址不变更税务登记证的经营户,还未能有效地及时管理起来,导致管户不清,税源不明,漏征漏管现象比较突出。 二是纳税定额难以准确核定。个体工商户绝大多数没有设置健全的经营账簿,没有完整的经营资料,相当一部分个体户的经营场所流动性较大,经营业务大多不填开发票,购进商品和原材料不索取凭证,少数设有账簿的业户,大都有帐外经营现象,不能如实申报经营收入,有的经营则时断时续,难免存在定额核定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现象。 三是对未达起征点户难以规范管理。未达起征点的业户是享受税收政策规定免征增值税的个体工商户。当其销售收入超过起征点后,个体户往往逃避纳税义务,不愿意主动进行申报纳税,直接造成税负评定没有真正做到公平公正。 四是二级稽查难以顺利开展。在日常征管中,因经营资料不齐全、经营活动不规范、多头开设银行帐户等情况,地税部门正常开展的二级稽查难以得到顺利进行。 五是使用发票难以有效管理。大多数个体工商业户经营活动不规范,在发票的使用上存在的问题较多,主要问题有:一是填开发票不规范、项目填写不齐全、不按顺序填开、有的拆本使用。二是使用不合法凭证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虚开发票或“大头小尾”填开发票。四是为他人代开发票。五是发票使用没有明确的期限。 六是税收管理员工作有畏难情绪。由于税收管理人员少,管辖范围大,往往一个税收管理员要负责几个街道的上百户个体税收管理,因此,一些同志就产生了畏难情绪,造成工作责任心不够强,对个体户采取走马观花式的粗放型管理,并且,只关注起征点以上的业户,对起征点以下业户疏于管理,失管漏管的现象比较普遍。 二、原因分析: 一是对个体税收征管重视度不高。个体经济提供的税收份额小,占基层分局组织收入的比重不大(约5%左右),而且个体户分布点多、面广(占总户数90 %),存在征管难度大、征收成本高、投入的力量多、耗费的精力多,分局和管理人员普遍存在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畏难现象,从而成为税源管理中的盲区和征管质量的“瓶颈”。二是定额核定缺少有效工具。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定额核定缺乏统一的可遵循的核定计税标准依据,核定弹性较大。税收管理员在对纳税人经营面积、从业人数、商誉、路段、经营方式等定额信息采集时,也不可能做到客观公正,又难以从其他合法渠道获取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具体资料,对于定额核定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平性难以准确把握。三是管理信息不对称。个体纳税人开业、变更、注销、停业及其生产经营情况变动频繁,税务机关缺乏有效监控体系。协税护税网络功能不能充分发挥作用,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互动机制也仅限于低层次化,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税收征管合力。 三、针对当前个体户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应采取措施: 一是宣传与管理并重,增强纳税户纳税意识 税务机关要继续加大税收宣传力度,不断增强个体户的纳税意识。同时,要不断加大管理力度,下大力气加强管理工作,增加税管人员下户巡查次数。 二是健全征管制度,促进规范管理 严格检查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资料,认真组织开展典型调查。对饮食、娱乐、服务、洗浴、连锁、专卖、一户多点经营等重点业户,要统一组织集中调查和评议,运用电子评税原理,合理核定定额;对经营规模小、经营稳定的个体户,一年评定一次、采用简并征期纳税方式;简化个体户管资料。 三是结合征管实际,完善定期定额办法 实行最低行业起点营业额核定法,加强停歇业和未达起征点户管理。建立“业户报告、税管员巡查、分局核查、县局抽查、强化考核”的停业管理工作机制。明确个体工商户发票使用与纳税定额的关系,纳税人在领购发票时应当接受税务管理人员的审核,以便于税务管理人员掌握其经营情况,从而为合理调整其定额提供真实可靠依据。规范个体户计算机核定定额的程序,制定调查项目,设定调查表认定确切数据进入计算机核定税额。 四是全面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综合素质 要不断提高和加强个体税收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业务技能,使队伍素质与个体国税事业发展相适应,只有如此,才能实现税收事业的科学发展,更好的促进个体工商业户的长期繁荣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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