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税收政策体系的思考建议来源:丹阳市地税局作者:日期:2013-01-28字号[ 大 中 小 ]   目前的税收政策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存在四个方面的负面影响:一是忽视了技术创新过程中科技开发、中试等环节的优惠,或设置了过多的限制条件,致使企业只注重对技术成果的应用,而怠于对科技开发的资金投入。二是我国税收优惠政策一直有区域导向突出、产业导向薄弱的特点,从而使投资规模小、技术含量低、污染严重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形成了不合理的投资结构,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初衷相悖。三是资源税性质定位不当,消费税的调节力度、范围、作用还远远不够,限制性功能发挥不充分,城市维护建设税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潜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由于采用分类征收、源泉扣缴模式,很难真正体现量能纳税和公平税负的原则。目前的财产税存在税种少、税基窄等问题,对个人财富积累造成的收入差距扩大并没起到应有的限制和调节作用。  针对以上这些问题,笔者建议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目标,从四个方面优化税收政策体系。一是围绕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目标优化税收政策体系。要推动完善与现代高效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关的各项税收政策。如改革所得税政策,调整税前可列支范围与标准,进而调整优先发展产业的税收优惠待遇;调整折旧政策,对于一些技术含量较高的现代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可允许其按照加速折旧法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鼓励其创新。二是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目标优化税收政策体系。要进一步推动完善鼓励自主创新的税收支持体系。建议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要基于推动自主创新的战略诉求,实施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允许对科研活动使用的先进设备、专用装置、房屋实行加速折旧,对投资者投资于科技型企业的投资行为进行税收优惠,根据投资额分别适用所得税减免以及资本损失减免和延迟纳税等优惠形式,以此降低投资风险,鼓励向初创期企业的投资行为。此外,还应制定对风险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对风险投资从高新技术企业所获得的股权转让中的增值部分给予必要的税收优惠,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风险投资,扩大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三是围绕节能减排,降低消耗的目标优化税收政策体系。要推动完善鼓励节能减排的财税政策。要改变资源税立法意图,并由此优化资源税结构;要对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项目及专用设备投资实行定期减免或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完善废旧物资、资源综合利用税费优惠政策;完善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税收政策。四是围绕调节分配,缩小收入差距的目标优化税收政策体系。要推动改革和完善个人所得税,加强对高收入群体收入的税收调节;要加快社会保障税的立法,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增加动力;要呼吁并推动完善财产税,征收特别消费税,提高财产税占财政收入比重,充分发挥财产税的调节功能,在此基础上扩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增加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加大对财富差距的调节力度,并借此增加国内居民的有效需求,降低产能的相对过剩程度,促进经济的高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