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施工单位高估冒算"技巧"的防范来源: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作者:陆玮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投产以后,对施工单位而言则是其利润大小“盖棺定论”的关键阶段,自然要花费一番心思运用些“技巧”以求利润*5化。作为企业的内审部门,尽量避免和防范施工单位在结算过程中运用各类“技巧”,对企业的创效节支将起到重要作用。  一、施工单位高估冒算的“技巧”  1、违反工程量计算规则,重算、多算工程量。(1)混淆工程的尺寸界限,多算、重算工程量。如建筑工程土方外运按开挖量不扣除回填土数量;计算梁及梁板抹灰工程量时按照梁总长计算,而没有按照梁净长计算;计算砖墙面积时构造柱的体积应扣除但未扣除;混凝土梁、板、墙设后浇带时,浇捣工程量未扣除后浇带体积,后浇带体积又单独计算套用相应定额等等。(2)定额中已包括在一起的工作内容分开项目,另计工程量。如定额中窨井的单价已包括了井身及井圈、井盖的制作,但有些施工单位仍把井圈、井盖当作零星构筑重新计费;预制板之间现浇板带宽度在8厘米以内的已包括在预制板安装灌浆定额内,而施工单位经常不分8厘米之内之外均另再套板的相应定额另行计费。  2、违反定额规定,高套、错套定额,多计工程直接费。如果预制构件与现浇构件的定额基价差异较大,就会有施工单位乘机“浑水摸鱼”;有的构筑物明明有相应定额可套的,但施工单位套用零星构筑;有的不按相应尺寸高套定额;有的借口工艺复杂擅自进行定额换算等等。其目的都是为了能多计工程直接费。  3、巧调合同包干价。一般施工单位早在投标阶段就为中标后结算的高调打好了伏笔,那就是不平衡报价。施工单位通过对设计图纸缺陷及现场踏勘情况的分析,预计今后工程量可能发生的变动,在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将工程量可能会调高的项目单价报得很高,而工程量可能调减的项目单价报得较低。建设方往往因为评标时间较紧而不得不以最后的总价高低作为中标与否的主要依据。待到结算调整时发现某些单价的异常,已是无可奈何,只能按合同价予以调整。如堆场工程,其工作内容包括地基处理填塘渣、铺碎石、稳定层及面层。因设计方的失误,造成施工单位投标的面积数量少于实际面积200余平方米,经双方协商同意调整该量。原本把少算的量加上就行了,但施工单位递交的结算却是按实际的量减去投标的量,看上去似乎也没错,但实际上在这一过程中施工单位把非设计方原因而完全是其自己投标时漏算及地基超挖后不得不多填的塘渣量都按实补上了。此外,该设计图纸的尺寸均未改变,只是面积的标注有误,面层上的缩缝、胀缝的量自然不应该再调整,而施工单位亦趁此机会全部作了调整。此外,由于目前大多数的签证单都是由施工方起草,监理及业主签字认可,所以对总价包干形式的工程,包干内容以外的增加部分施工单位非常积极地办签证,很少有遗漏,而包干的工作内容取消或减少的部分往往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  4、巧借“不小心”、“不接头”。有的施工单位抱着侥幸心理玩花样,被审查出来就以一句“我不小心弄错了”来搪塞过了,若没查出来,那就成为纯利润了。如计算钢筋用量是最烦琐的内容,很多审核人员由于时间有限都省略了这一环节的复核。施工单位就抓住这点,在计算出用量后再把小数点往后挪一位两位,即使被发现也可以笔误为借口遮掩过去。再如雨水管的安装有时已计入土建的工程费用,而有的施工单位在安装费用中再次计取了该费用,若被核查出来,也完全可以“编制结算不是同一个人,他们可能不接头”搪塞过去。另外还有签证单的费用忘了按投标价下浮、计量单位弄错等等许多的“不小心”。  二、对施工单位高估冒算“技巧”的防范  1、加强责任心,提高业务素质。要防范施工单位的这些“技巧”首先还得靠工程审计人员进一步加强责任心,时刻提醒自己稍有疏忽可能就意味着国家或企业资金的流失。其次加强业务学习,充分了解并弄懂弄透当地预结算编制的规定,收集各方面关于结算编制的市场信息及相关政策信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与相关技术部门配合,做好做细工程的前期审核工作。通过审核避免设计错误或失误,尽可能将各专业问题解决在工程招标之前,以减少施工单位不平衡报价的机会。在评标过程中,不能只关注最后的总报价,而应该做细做好清标工作,利用计算机技术对比各方所报的子目单价,及时发现异常单价,避免今后结算时的被动,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在招标文件中应详尽列明包干的内容、合同价款调整的条件、结算的依据和形式、工程质量、进度及结算中出现高估冒算的奖罚办法等;此外,在招标文件中还应明确要求投标人通过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现场踏勘,以及对周围环境的自行调查等资料,充分了解可能发生的情况和费用,包括市政、环保、交通、消防、土方外运,以及水文地质、气候、地下障碍物清除等各种影响因素和费用,分项单列报价,并汇入总报价;对于其他未列入报价的费用项目,则都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之中,结算时不得再另行计取。  3、加强对资料的收集、对比、分析。结算资料的收集应从招标文件开始,包括招标澄清说明书(招标答疑)、投标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及附件、补充合同文件、设计图纸文件、设计变更联系单、签证单、会议纪要、施工日志、设备材料采购发票、合格证书及质检资料,隐蔽工程检验记录等。只有弄清所有资料的来龙去脉,做到心中有数,才能发现“不小心”被施工单位遗忘的环节。如因设计变更而减少的包干价中的工作内容、替换合同规定的品牌、未做到的工序仍按定额价套用等等。另外,作为工程审计人员还应加强对各类工程材料用量等经济指标资料的收集,以便及时发现材料用量计算上的异常,提高审计效率。  4、深入现场,进一步核实。在整个项目的管理中,不能排除现场监理或业主代表与施工单位串通而出具的与现场完全不符的签证单,或施工单位利用监理不了解合同具体条款而出具的重复性、歧义性签证单。工程审计人员只有真正做到“腿勤、眼勤、手勤、口勤”,深入现场获得*9手资料才能进一步防范施工单位在结算中运用各种“技巧”。  综上所述,要防范施工单位在结算中运用各种“技巧”就不能将精力仅花在结算这一环节,关键还是要与其他相关技术部门配合,把审核的关口前移,只有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的合理控制和管理,加大对每一过程的审计,才能如实反映工程投资,既保证承包商的合理合法收益,又为企业或国家管好、用好建设资金,从而进一步达到促进管理,提高效益的目的。(作者:宁波港集团监察审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