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税系统2006年组织收入税收公报来源:甘肃省国家税务局作者:未知日期:2008-03-13字号[ 大 中 小 ] 2006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国税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年以来,全省国税系统紧紧围绕组织收入这一中心,认真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和防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大力组织税收收入,确保了税收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全省累计入库各项税收177.14 亿元,同比增长18%,增收27亿元,完成总局下达任务163.22亿元的108.53%,超收13.92亿元,完成政府任务167.65亿元的105.66%,超收9.5亿元,超计划5.66个百分点。2006年,国税收入之所以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关键是全省国民经济保持了健康、稳定的发展势头,为税收增长提供了较为充裕的经济税源。同时,全省各级国税部门依托信息化手段,大力实施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有效堵塞了税收流失,及时将税源转化成税收,使税收增长由可能变为现实。从重点税源和行业来看,由于市场拉动、价格上涨,促使金川公司、长庆油田和陇南厂坝铅锌矿等企业实现税收出现大幅度增加势头,原油、有色、化工和机械等行业税收分别比上年增长116.83%、74.12%、45.03%和29.4%;钢铁和原油加工由于价格下跌等因素,税收不仅没有增长,同比还有所下降。从市(州)来看,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税收增长相应出现了不平衡,陇南、金昌和庆阳三市国税收入同比增幅分别达到92.27%、68.14%和45.53%,对税收全面增收超收贡献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