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辽阳市地方税务局2007年1-12月份税收情况分析
辽宁省辽阳市地方税务局2007年1-12月份税收情况分析来源:辽阳市地方税务局作者:未知日期:2008-04-28字号[ 大 中 小 ] 一、收入基本情况 2007年全市共完成税收237,025万元,同比增收58,637万元,增长32.9%,完成省局奋斗计划的107.9%,超收17,255万元。省以下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05,896万元,同比增收50,814万元,增长32.8%,完成省局奋斗计划的106.7%,超收12,896万元。市以下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75,751万元,同比增收47,264万元,增长36.8%,完成计划的108.7%,超收14,051万元。 其中:中央级收入完成27,593万元,同比增收7,101万元,增长34.7%;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0,145万元,同比增收3,550万元,增长13.3%;市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0,186万元,同比增收16,690万元,增长31.2%,完成政府计划的109.3%,超收5,986万元;县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05,565万元,同比增收30,574万元,增长40.8%,完成计划的108.3%。 二、地方税收的主要特点 (一)税收总量大、增量多、增幅高 2007年累计完成税收237,025万元,首次超过20亿元大关,比94年组建时翻了近三翻,地方税收同比增长32.9%,是地税组建以来增幅*6的一年(不考虑1995年不可比因素),增幅比上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税收收入进度完成省局必保计划的116.7%,奋斗计划的107.9%。 (二)税款入库质量明显改善 从全年税款入库情况看,税款入库均衡性得到明显提高,月入税款规模均在1亿元以上,其中有8个月在1-2亿元之间,有两个月在2-3亿元之间,只有6月、12月份受季节影响实现税款在3亿元以上。 (三)税源结构变化大 1、税种间结构变化大。资源税第二大税种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已成为拉动地方税收增长的主力,共增收14,595万元,增长55.1%,占地方税收增收总额的24.9%。小税种增势强劲,规模不断扩大,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共完成29,737万元,平均增幅高达267.2%,超过全市平均增幅234.3个百分点。营业税、房产税、契税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则下降明显,特别是营业税比上年下降42.0个百分点。 2、单位间结构变化大。从规模上看,超过3亿元的征收单位达到了5个,比上年增加了4个,其中宏伟分局、灯塔市局税收规模超过4亿元,规模*5的宏伟分局达到43,060万元,是规模最小的开发区局的6.3倍;从增幅上看,弓长岭局、辽阳县局、开发区局、灯塔局、白塔局增幅分别为54.9%、48.7%、43.6%、39.7%和33.1%,超过全市平均增幅,明显好于宏伟、文圣和太子河分局,尤其是增幅*6的弓长岭分局比增幅最低的太子河分局高54.6个百分点。 3、级次间结构变化大。从各预算级次增幅情况看,中央级、市级、县区级增幅都在30%以上,分别为31.7%、31.2%和40.8%,特别是市级增幅改变了往年落后的局面,一直保持稳定的增长势头。而在各级次中增幅最低的是省级收入,只有13.3%,比上年下降6.6个百分点,低于全口径增幅19.6个百分点。 三、税收增减因素分析 2007年全市税收不论从税收总量、税收增幅还是收入进度上看,都创造了历史*4水平。分析主要原因: 一是得益于我市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今年我市经济总体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不仅经济总量继续保持较快增长,而且运行质量有了明显改善,从而为地方税收收入的增长提供了经济税源基础。今年我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6.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这些为税收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得益于税收征管基础的不断完善。今年我们借助“金税三期”工程启动的*9年,着力加强了税收征管基础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使税源底数进一步清晰,税源流失得到进一步扼制,税款入库质量进一步提高,为税收增长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三是得益于税源管理工作的不断提高。年初,我们修订了税收收入考核办法,加强税收收入调度,并将全市纳税100万元以上220户企业和投资2,000万元以上200个项目列入监控范围,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同时完善了税种管理办法,科学调整税种结构,特别在营业税、房产税、契税等增幅不高的税种上狠下功夫,确保了税收稳定增长。 四是得益于税务稽查力度的不断加大。今年,我们针对组织收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全面开展了税收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加大清缴欠税力度,对欠税企业分类排队,指定人员跟踪落实,对有能力缴税而欠拖不缴的,坚决采取强制措施,对欠税企业严格课征滞纳金,有效扼制了欠税行为,改善了税收环境。 五是得益于税收政策的调整改善。今年由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政策对税收增长起了助推作用,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标准和征税范围;车船使用税新条例实施;加强对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的征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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